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教育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三中路九大中心2号楼3层办公室,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630,电子邮箱:lyxjyjbgs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9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35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13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政务公开定期汇报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并做好责任分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管理、保障。在罗源湾网站开设教育改薄、教育督导、教育招生三个板块,及时公开教育工作情况。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的政务公开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同时,立足教育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围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认定、高考招生考试报名、职称评聘、招生划片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以及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主动推进政务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历年累计0件
2.2019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无“无申请办理情况”的政府信息。
3.2019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我县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局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充实人员。
二是强化技术保障,按照上级要求,定时采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国办文件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对我局报告内容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做好数据的统计核实,确保报告内容应全面、翔实,并及时上网公布。四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日常化,长效化。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二是进一步探索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政府公告栏、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作用的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时效性和覆盖面。
(六)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2.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19年参加2场信息公开培训,强化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风险的认识以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规范。
3.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继续将信息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范围,每年度对各有关单位的网站建设维护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效能考评并予以通报,促使我局更加重视并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836303;投诉受理邮箱lyxjyjbgs3@163.com;传真:26872710。地址:罗源县三中路九大中心2号楼3层(办公室);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罗源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4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56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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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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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一是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的质量、效益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按照《条例》要求,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
2.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坚持以指导和督查相结合,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责任,确保全面及时公开。
3.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机关干部、学校领导的宣传教育,提高做好政务校务公开的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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