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5:45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教育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三中路九大中心2号楼3层办公室,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630,传真:26872710,电子邮箱:lyxjyjbgs3@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701条。

  2.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强力推进学校招投标信息公开。对全县校园布局调整、学校建设、资金投入、设备招标、工程进展等情况及时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2)积极推进教师招聘信息公开。今年,我局联合多部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08名教师和2名研究生。教师招聘工作中,相关政策文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招聘过程充分体现“三公”原则。

  (3)公开民办教育办学条件。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操作申办条件和程序全部通过公示栏、政府信息网站专栏等向社会公开,民众可以随时到县教育局民管办查询。

  (4)筑劳防控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严格落实“两案九制”要求,强化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校园疫情应急处置流程,确保物资保障、人员保障到位。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要求,历年累计0件。

  2.2021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无“已答复件数、待答复件数,已答复中“同意公开”、“部分公开”“不予公开”“无法提供”“不予处理”“其他处理”等情况的政府信息。

  3.2021年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辑和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编制年度报告,加强审核,确保报告内容全面性、真实性,并及时公布。按照上级要求,定时采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将保密审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日常化,长效化。

  三是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认真做好信息报送等工作,将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做到公开内容全面、规范、准确。

  (五)监督保障情况

  1.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21年参加2场信息公开培训,强化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风险的认识以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规范。

  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邮箱、地址,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程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

  2.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当前,群众对我局的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的知晓率还不够高,宣传缺乏力度。

  3.二是受人员编制所限,从事政务公开具体工作的为兼职人员,不利于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深化政务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和群众利益相关的政务公开,进一步规范推进阳关政务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

  2.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

  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3.积极参加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推进阳光政务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