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林业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12 09:35 | 来源:罗源县

  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罗政办〔2018152号)文件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对照本单位工作任务,细化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健全公开平台,认真做好我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设,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具体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对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和考核,收集全局政务公开运行情况,上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涉林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林政科) 

    3.全面完成市、县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纳入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林业行政执法大队、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4.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5.制定并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责任部门:林政科、林业行政执法大队、种苗站)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1.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完善本单位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建立健全预决算公开统计和考核工作机制。(责任部门:局财务室) 

  2.贯彻落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8131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林政科、营林科、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3.贯彻落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罗政办〔2018〕138号),进一步推进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责任部门:局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林业行政执法大队)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责任部门:局相关科室、各乡镇林业站) 

    2.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主要领导落实政策解读职责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依据。(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贯彻落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罗政办〔2016〕3号),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的“三同步”工作要求。(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本单位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下属相关科室)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建立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防火办、各乡镇林业站) 

    2.积极稳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防火办、森防站)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7〕59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平台融合应用。(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2.立足于方便涉林企业和群众办事,从审批事项设立、审查审核规则、服务场所建设、网上审批运行、办理机制创新、监督检查及评价等方面推进落实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责任部门:林政科、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3.贯彻落实《福州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向市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汇聚政务数据。(责任部门: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4.及时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 

    1.贯彻落实《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的实施意见》(榕政〔2017〕18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管理制度。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建立完善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2.对本单位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林业办事窗口进行有效整合,依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代办制。(责任部门:局相关科室、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3.按照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建设。从基层、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出发,完善导办台、自助上网、电子显示屏、休息桌椅、无障碍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提供人性化服务。(责任部门: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七)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1.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责任部门:林政科、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责任部门: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3.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责任部门:林政科) 

    (八)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1.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闽政办〔2017〕65号),强化责任管理,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办事服务等功能。(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配合县数字办按照“领域、行业、部门、主题、服务”等多维度的数据主题分类整理完成第一批拟开放的政务数据集,做好数据开放安全保障,依法依规加快向企业和公民开放相关数据。(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九)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1.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下属相关科室) 

    2.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十)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榕政办〔2017〕366号)中的便民服务专线清单,加大支持力度,协调配合做好专线电话整合工作。(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十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2.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十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十三)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部署开展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编制工作。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要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推进财政资金、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2019年1月底前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责任部门:局办公室、驻县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 

    (十四)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组织编制下属公共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罗源县林业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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