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备案,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林业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罗川路13号旅游集散中心221办公室;邮编:360600;联系电话:0591-26871721;传真:26831303;电子邮箱:lyj6871721@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0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216条,其中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历年来累计公开343条。
2.我局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9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依法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包括“三定”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设置情况及职责。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坚持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主动对接各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以用权公开为导向,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集中统一对外公开本部门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并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要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立改废,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并动态更新。四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助力做好“六稳”工作,围绕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助力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发布相关政策信息,有效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五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为企业提供方便便捷的办事指南服务。提高政务服务透明度便利度。六是全面优化办事流程,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加强综合办事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七是聚焦落实新《条例》。正确执行关于主动公开的新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利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主动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0年度受理申请2件,历年累计受理3件。主要受理方式是通过网络受理,申请事项为采伐许可证;
2.已答复2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件,“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1件。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林业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专门负责人员,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同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林业业务工作同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五)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规范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全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二是将局属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局年度工作目标和综合绩效考核体系范围;三是定期督促检查局属各科室、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7 |
18 |
16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5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69 |
0 |
12 |
行政强制 |
3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28931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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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紧密结合各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还不相适应。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务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任务重,需要加大人员配置;二是信息公开时间相对滞后,部分栏目存在较长时间未更新的问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及时主动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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