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2 00:00 | 来源:民政局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办〔2016〕228号)要求进行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统计数据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民政局办公室(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邮编:350600,联系电话:0591-26831229,传真:26831229)。

一、概述

2016年,罗源县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办〔2016〕228号)等有关规定,立足民政工作实际,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工作开展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工作成效

2016年,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我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民政局机关工作的一项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明确了具体的职能部门和负责人员,通过民政服务窗口和咨询电话、罗源县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提供民政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确保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等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减灾救灾信息公开信息工作,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通过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进一步增强资金发放的透明度,使群众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罗政办〔2016〕109号)文件精神,我局立足部门实际,加强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全力推进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今年以来共公开社会救助信息45条,在登记和年检以时指导督促慈善类社会组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及时公开包括扶贫捐赠信息在内的慈善信息,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府政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工作,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建立了以分管领导负责抓,办公室为具体负责部门,各科室负责落实具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力量和制度保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效的落实。二是全面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宣传贯彻《条例》和《办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知识,并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了信息公开负责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确保专人负责。安排一名政务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四是保障工作经费。信息公开所需经费在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中统一列支,对政务公开工作产生的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度,切实保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及时、有效。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承诺办理制度。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期办理制,明确办事时限、办事质量和办事纪律,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决策过程和办事结果,做到有诺必履。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程序制度。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明确对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受理、审查和处理的工作程序,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相关要求给予公开或答复所需信息。三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公开政务信息前,当制定文件的科室对不能确定文件是否可以公开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本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四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同时,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五是严格审核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五)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根据《条例》和《办法》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民政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局应公开的相关文件信息,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民政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医疗救助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将公开的文件信息向档案局报送,努力满足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提高工作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度罗源县民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3条,占74.42%;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条,占22.5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3%;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www.luoyuan.gov.cn)及时发布公开,同时向县档案馆报送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2016对《罗源县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开展解读,累计政策解读数量为1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2016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舆情,无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受理申请数为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历年累计为零。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历年累计为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6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因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属兼职,且工作事项比较多,人员变动随意性较大,存在着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广、信息量不够多、业务不熟练的情况。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待提高,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规范和监督保障机制尚不够健全。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阶段,我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力量投入。进一步整合人员力量,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二是立足主动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重新梳理信息公开内容,把应公开、能公开、可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三是着力公开质量。修改完善信息公开指南,调整优化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信息公开重点,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针对性。四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查程序,坚持“保密不公开”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不出现泄密事件。五是严格对公开内容进行把关,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无);

(二)附表。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6年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1

47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1

47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