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民政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县民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1号,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1229,电子邮箱157225703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0年底,我局公开政府信息170条,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条。主要类别及数量: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信息5条 ,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15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4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我局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指定办公室专人落实,不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1.加强权利配置信息公开和权利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局根据“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要求更新、完善,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抓手,及时跟进编制完成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在本县政府网站公开。2.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开公示栏等有效载体,对社会救助信息、殡葬改革信息、脱贫攻坚信息等进行公开,形成覆盖县乡村的公开体系。2020年,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50件,及时查阅率、及时回复率达到100%。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局制定的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动态更新,截止2020年年底已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的前端融合,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统一格式、加强规范,严格《条例》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加强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7.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对外公开作为本局年终绩效考核重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数0条。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强化组织领导。我局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充实人员,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牵头负责并指导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要求,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并按照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日常化,长效化;3.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本着高效、快捷、便民的原则,及时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4.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我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联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五)平台建设情况。1.我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以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核心,优化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以多种方式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实现信息公开、交流互动、办事服务三大功能,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以电视、微信、信息公开栏等为载体,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方便公众及时获取各类有关民政工作的信息;2.充分利用正面舆论导向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局开展养老、社会救助总体部署、工作成效,并通过《人民日报》《福州日报》及罗源湾新闻等媒体报道我县民政工作好经验好做法,对农村幸福院、老区扶建等多方面、多角度进行宣传报道。
(六)监督保障情况。1.根据《条例》规定,结合省市相关制度,我局制定了相关制度,完善监督考核机制,成立工作专班,通过业务办理窗口的意见簿(箱)、公开电话(26831229)及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等载体,及时受理、解答群众诉求,拓宽监督渠道。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2.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20年全年组织3场信息公开培训,强化本局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规范电子监察系统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1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8 |
6 |
3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05 |
59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54 |
-1 |
0 |
|||||
行政强制 |
4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2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34411.66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1.信息公开更新欠及时;2.信息人员相对匮乏,上报信息量不足。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1.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2.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3.加强学习培训,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