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08:30 | 来源:罗源县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民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县民政局联系(地址:福州市罗源县东外路1号,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1229,电子邮箱1572257030@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公开政府信息166条,其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同时认真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1.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工作。我局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聚焦重点领域和社会关切,明确公开范围分类向社会主动公开,并做到及时更新。2021年,通过福州市12345便民(惠民)服务平台回应社会关切46件,及时查阅率、及时回复率达到100%;2.加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定期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事项情况,目前,已公开4条执法事项事前公示,18条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了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接受群众监督;3.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发布,全面核实已公开机构职能信息,设置养老服务、社会救助专题专栏,每月定期公开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和补贴相关政策,促进养老服务和救助工作事业有效进行。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历年累计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数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综合协调、指挥指导、督办督查作用,明确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政务公开内容及时进行梳理,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我局制定并逐步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工作信息,并按照要求针对申请、办理和答复等工作环节分别制作了规范文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日常化,长效化。

  (四)平台建设情况。1.持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我局通过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及时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丰富公开信息内容,加强与公众互动交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2.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我局信息公开专栏完成了规范化改造,统一格式和名称,实现法定内容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网站安全防护。每月开展网络安全保密管理自查,及时发现整改风险漏洞;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审查。所有公开信息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由经办填报《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并逐级审批,从制度上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一是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业务培训未能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浮于表面,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较单一,侧重点还是在服务类信息,文件类信息数量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1.加强教育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培训到位,提高全局信息工作人员的公开工作水平;2.扩大公开范围。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梳理调整公开目录,进一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没有收取依申请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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