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17-1700-2020-00005 文号 罗农综〔2020〕95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6-15
标题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种业 市场监管
索 引 号 FZ11117-1700-2020-00005
文号 罗农综〔2020〕95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20-06-1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种业 市场监管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18 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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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技站、畜牧兽医站,局有关科室、站所: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种业函〔2020169)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615

2020年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激发种业创新发展活力,提高种业发展质量,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农种业函〔2020169)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榕农综〔20201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以不断提升种业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为方向,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力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坚持分级负责,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协查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内外协调协作,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创新主体有动力、市场主体有活力、种业市场有秩序的良好种业发展环境。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同时,切实保障用种安全。

二、工作目标

种业市场监管体系队伍不断加强,监管能力水平不断提高,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假冒伪劣、套牌侵权、非法生产经营等突出问题明显减少,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实现种业涉访涉诉案件件件有登记、事事有回音、违法必查处。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和福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我县种业监管年度工作目标如下:

明确种业监管责任部门,对农作物种业和畜禽种业分管责任领导、行政管理和统筹协调、行政许可、一线执法等责任通过书面形式进行明确。有成文的监管方案和现场检查方案,对本级发证的50%以上种子、种苗、种畜禽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包装、标签等进行现场检查,对辖区种子经菅门店抽查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抽查门店经营的品种抽样覆盖率达到30%以上。被检查企业经营档案、包装、标签整改合格率100%,零售主体经营活动备案率100%。省、市农业农村部门转办督办的信访举报等案件,按时办结,及时向相关部门书面反馈。

三、重点监管内容和责任分工

()加强制种基地监管。重点检查制种企业的生产经营许可、生产备案、产地检疫等内容。(种子管理站牵头,植保植检站、执法大队配合)

()加强许可备案信息监管。全面落实《种子法》《畜牧法》及配套制度规定,建立种子种苗种畜禽生产经营备案主体清单并在同级农业农村部门官方网站公布。所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信息、备案信息,均应当录入中国种业大数据平台。配合省农业农村厅、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主体情况实施信息化管理,创造条件纳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畜牧兽医站、种子服务站牵头,法规处、经济作物站配合)

()加强非法转基因种子监管。加强主要农作物品种真实性和非法转基因种子的监管。狠抓基地制种和种子销售等关键环节,严查生产主体、企业生产经营资质、品种权属及亲本来源制种田块转基因成分,做到早检查、早发现、早处理,确保覆盖全面、检查到位、执法严格。(种子管理站牵头,科教处、执法大队配合)

()加强种子质量监管。各地应结合本地用种实际,在春季、秋季等关键种子市场销售期,以种子标签和种子质量为检查重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种子管理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要履行好植物新品种权保护职责,在纠纷调解、证据保全、责令停止侵权、依法处罚等方面担当作为,坚决维护品种权人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司法协调配合,开展执法人员轮训,组织打假维杈现场活动,加强普法宣传,遴选并公布典型案例。(种子管理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加强种畜禽质量检查。以无证(含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假冒优质种公牛冷冻精液、低代别冒充高代别、销售的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种畜禽系谱档案不全等问题为重点,开展种畜禽市场监管试点。在全省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开展种猪质量安全和种公猪精液质量自检。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种公牛精液质量抽检工作。(畜牧兽医站牵头,执法大队配合)

四、监督考核机制

根据《2020年全省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和《2020年全省市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种业市场监管情况以及种子案件查处情况将列入年度县乡村振兴指标和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绩效管理考核体系。

种子管理站和畜牧兽医站要切实负起种业市场监管牵头处室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设立种业监管举报电话,号码0591-26831620,由种子管理站和畜牧兽医站负责。其他相关科室、站所要按照上述责任分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种业市场监管工作。

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办理监管过程中发现、相关单位通报或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重点地区、重点案件等进行监督抽查;要积极协调处理市、县内跨区域案件,配合处理其他地市县协查案件。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现场检查抽样方案并实施。重点检查主体备案、经营档案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品种审定和登记、品种权许可、进口等情况,检查监督种子种苗种畜禽质量。配合省、市查处农业农村部转办案件;案件重大的、复杂的,要加强横向联合,争取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支持。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或网络邮箱,保证举报信息畅通,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加强社会监督,依法维护品种权人、诚信企业、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工作要求

(一)开展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充分考虑本地疫情防控实际,采用灵活多样的方式进行,在做好疫情防控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二)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要开展种猪质量安全和种公猪精液(每个场50份)自检,出具自检报告,对自检结果的真实性负责。11月底前完成全部质量检测工作,将结果报送省厅种业管理处,另报市局种业管理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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