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17-0200-2022-00003 文号 罗农综〔2022〕12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7-25
标题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索 引 号 FZ11117-0200-2022-00003
文号 罗农综〔2022〕128号
发布机构 农业局
生成日期 2022-07-25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25 16:34
| | | |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公开遴选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现将遴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在罗源县辖区内,现有农业科研单位的示范基地,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基地等。

二、遴选时间及程序

1.申报时间:2022年7月25日至2022年8月5日(含)。

2.申报材料:申请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须提交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年度农业科技推广计划(主导品种、主推技术)、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技术支撑合作协议、企业相关照片等申报材料。

3.县农业农村局对报送的材料进行认证和评审后,组织实地考察,形成评审意见,再根据评审意见予以认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并授予“2022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

三、示范基地具备的条件

1.基地合同期不少于10年或拥有自主产权,基地所属单位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

2.建立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00%农膜回收利用示范片或全生物降解地膜试点。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农业科技水平处于县内领先、市内先进以上水平。

4.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

5.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能承担起对周边地区技术、信息服务任务。

6.基地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

7.对不履行“一品一码”相关要求的生产主体,实行一票否决。

8.诚实守法,没有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通过“信用福州”(http://credit.fuzhou.gov.cn/),查询企业信用未有行政处罚和失信信息。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基地要制定技术示范展示实施方案,大力推广主推技术,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不定期组织农技员、科技示范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开展展示观摩、推广应用和示范培训等工作,年度开展示范推广2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开展2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2.基地要明确技术指导专家负责,对每一项技术管理措施的效果进行详细观察、记载、总结,建立专门的生产记录和技术管理档案。

3.建立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合作机制,基地要与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紧密对接,发挥展示、示范、推广、培训作用,将基地建设成为“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示范基地。

4.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做好年度推广工作总结,按时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局。

5.基地需建设规范的废旧农膜回收点,使用并推广全生物降解膜,建立完整、准确的废旧农膜回收台账,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处理统计,填报农膜回收利用台账记录表,定期报送本地农业农村部门。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认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行动态管理,对购买新机具、农(兽)药、肥料、种子(苗)、饲料等物资,以及开展技术集成试验示范、推广应用 、展示观摩和示范培训等给予适当补贴。

附件:罗源县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申请表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2日

(联系人:杨爱玲;联系电话:0591-268622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