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农业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1-08 16:42 | 来源:罗源县农业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7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11日起至201712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 “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目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县农业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学前路48号;邮编:350600;电话:26831778;传真:26853329)。 

  一、概述 

  201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关于印发罗源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罗政办〔2017126号)等有关规定,立足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深化公开内容,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总共公开了61份文件。同时,选派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并加强对机关各所站和全体干部的宣传培训,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和基本知识。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我局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2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61条,政务公开14条,专题专栏公开150条;主要亮点有:1.围绕脱贫攻坚促公开。一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扶贫脱贫专题栏目,今年来发布信息261条;二是在贫困户进入、退出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扶贫办要求,做到两公示一公告;三是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对贫困人口进行动态调整,并根据要求将动态调整情况在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中予以录入;四是做好扶贫资金监管,将相关扶贫资金列入福州惠民资金网,让群众可以自己查询资金发放情况;同时积极与省里对接,做好省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的调试、运行。2.围绕土地确权促公开。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整个过程中,做到农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在宣传阶段,我县各乡镇、村在主要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制作土地确权工作小册子并发放给群众,宣传土地确权的意义和工作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在摸底调查阶段,我县各乡镇、村进村入户,摸清各村民小组的底数和农户家庭承包土地状况等;在现场指界阶段,各乡镇、村、生产小组组长、农户等配合作业单位到承包地现场进行指界,农户对自己承包地块进行指认;在审核公示阶段,将各户承包地情况进行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农户清楚、认可签字,确保数据的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在合同签订阶段,要求农民群众自己签字确认,杜绝替签现象的发生。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了《罗源县农业局局政务公开制度》、《罗源县农业局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规章制度,指定专人长期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在重大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通过组织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组织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认真研判处置所涉及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通过发布新闻通稿、撰写政策评论文章等方式,坚持不断开展新闻报道和政策宣传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根据实际情况核定10项可受理事项入驻网上审批系统,公开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在服务窗口醒目位置,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出具《一次性告知单》确保二次办成。 

  (三)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投入情况 

  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雷霹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机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的支持。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全面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对应公开的信息均在信息生成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及时向县档案馆报送各季度公开信息及登录网上报送系统填报。 

  (五)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将“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充分发挥该网站受众广、影响力大、信息发布便捷等优点,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效果。同时,进一步完善局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将政府信息通过公开栏对外发布。此外,通过印发文件或简报等公开渠道,更加方便农村群众获取所需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17年底,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为37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1、机构职能信息5条,占8.19%2、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8条,占29.51%3、安全食品、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占27.86%4、其他类信息21条,占34.44%

  我局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按目录分类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并及时公开与更新;主动将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文件送交公共查阅点县档案局。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已形成政府网站、档案馆、公开栏等多种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 

  1.门户网站公开。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罗源县政务网公开。网站上开辟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罗源县网上审批服务平台以及罗源县环境保护局子网站(网页)与我局建立畅通链接。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全文检索,公开意见箱等子栏目。目前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355条政府信息。 

  2.档案馆公开。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及时、完整地向罗源县档案馆送交相应的纸质文本和目录,发挥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其它渠道公开。通过公开栏、或以宣传提纲等形式公开信息。 

  4.政策解读情况。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政策解读方案。2017年,我局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为3次。 

  5.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涉及我局政务舆情,认真研判、处置,借助媒体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及时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理结果等,对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按照应急预案部署,快速反应,及时发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截至2017年底,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数量为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制度有待完善;

  2.公开的力度、深度、广度有待拓展;

  3.干部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便民性、有效性有待增强。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完善机制平台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合理设置公开目录,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充分利用好部门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运用好12316服务热线渠道,便捷群众查阅信息公开、咨询问题等。 

  2.强化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主动公开工作宣传与学习,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对信息的主动公开意识。 

  3.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拓展群众关切的三农政策法规、项目实施、产业规划与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精准扶贫等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特别在政策解读方面,在引用转载国家、省级有关政策解读的基础上,对涉及市本级需要解读的实施方案、意见及其他政策法规,严格做到市本级三农政策解读稿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报审、同步公布。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说明 

  附表统计数据中,是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统计,其余渠道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做专门统计。  

  (二)附表 

           

  计量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61

       37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61

       37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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