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75号)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学前路48号,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1778,传真:0591-26853329,邮箱:ny26831778@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562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10条。历年累计1039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0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本局机关制度汇编。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我局积极主动对接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及时跟进编制,于11月15日前完成扶贫和涉农补贴两个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网站公开。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没有新制发的政策性文件。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发布了《2020年度全县种业市场监管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配合县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配合县卫健局等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统一格式、加强规范,严格《条例》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对外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政府信息0件,历年累计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定时采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三是加强信息发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作为重点来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制度日常化,长效化。
(五)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为了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县的农业扶持资金基本情况,通过惠民资金网和“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网站,把扶贫和涉农补贴政策、资金使用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放到了广大群众的手中,实现政府跟群众之间的双向查询,财政纪检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三方的监督。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报送县档案馆。
(六)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按时参加县里组织的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会。为了让公众更加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门的联系电话:26831778,邮箱:ny26831778@163.com,以便群众监督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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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6 |
-1 |
238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80 |
90 |
7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62 |
132 |
11 |
行政强制 |
5 |
7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1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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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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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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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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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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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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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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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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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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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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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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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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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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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二是对政府信息的解读还不够多样化,目前技术水平不足,政府信息解读多为文字形式,图片、音频、漫画等形式的较少。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加强对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增强责任意识与服务意识,提高信息报送水平,确保信息报送质量。二是加强对政府信息解读形式的多样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社会解读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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