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12-1000-2023-00008 文号 罗人社劳〔2023〕5 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3-08-31
标题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八项工作机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7号)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现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劳〔2023〕24号)转发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11112-1000-2023-00008
文号 罗人社劳〔2023〕5 号
发布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生成日期 2023-08-3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
内容概述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八项工作机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7号)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现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劳〔2023〕24号)转发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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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八项工作机制>的通知》(闽人社文〔2023〕97号)的要求,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现将《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使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的通知》(榕人社劳〔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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