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1-2300-2023-00012 文号 罗政办〔2023〕2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17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索 引 号 FZ11101-2300-2023-00012
文号 罗政办〔2023〕2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17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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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质量,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法定程序,确保文件合法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18〕25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榕政办〔2023〕26号)等规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法定程序,重要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还应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一是要充分履行征求意见程序,提高决策透明度。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二是要切实履行合法性审核职责。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性文件行文前须经本单位法律顾问(本单位法制机构人员或外聘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拟经县政府同意后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文的,报送县政府审定前应先经县司法局审查。三是要坚持执行集体审议制度,防止违法决策。要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8〕83号)中“坚持集体审议”的具体规定,以政府及其办公厅(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的形式为本级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不能用专题会议代替;政府工作部门集体审议的形式是主任(局长)办公会议,不能以党组(委)会或委(局)务会代替。四是要严把文件质量。严格遵守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性文件应避免掺杂专业技术指标类内容,确需提及的,原则上使用转致条款。明确引用上位法内容的,应当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拆解、拼凑、删减,应严格与上位法保持一致。五是要明确文件解释部门。规范性文件由制定机关负责解释,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解释工作可以由政府工作部门具体承担。现有规范性文件中规定由议事协调机构等负责解释的,一律以该机构所依托的政府工作部门名义作出解释,今后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不得以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国企名义作出解释。

  规范性文件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时,起草部门向县司法局报送的送审材料应当包括: 1.行政规范性文件送审稿; 2.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包含文件制定的必要性、可行性、主要内容、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或评估论证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3.经起草部门法制机构或其指定的专门机构对文件送审稿进行合法性审核的书面意见; 4.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上级文件的依据、外地市参考依据,5.其他依照规定需要提交的材料。起草部门报送的送审材料不齐全的,县司法局将予以退文。

  二、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推进营商环境建设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一是要加强对企业迁出即退还奖补有关内容的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宜直接强制要求企业迁出本地即退还奖补,可考虑用“具体奖补涉及的权利义务另行约定”的表述,在实际执行中由行政机关与企业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以招商合同或行政协议的形式予以具体约定,将退还政府奖补并支付相应利息作为企业未履行自身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同时明确具体最低经营年限和利 息计算方式。另外,也可以根据约定的经营年限,按年度给予相应奖补,减少企业一次性领取全部奖补后立即迁出的风险。现有已在相关政策文件中直接要求企业迁出本地即退还奖补的,一律以督促企业补签承诺书或协议为前提。二是要加强对不同经营者实施差别化对待内容的审查。应当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使用要素、享受支持政策、参与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平等待遇,尤其要重点防范在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直接指定、优先委托特定企业提供服务,或者违法给予特定经营者优惠政策等问题。

  三、健全备案监督制度,强化规范备案意识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及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报送备案,主动接受监督。一是要严格按照要素报送备案材料。各乡镇各部门提交的备案材料应包括: 备案报告一份、规范性文件正式文本一式三份、负责合法性审核部门的审核意见、会议纪要、备案说明等材料。二是要规范撰写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陈述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背景(必要性和可行性),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依据(包括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过程(包括起草单位、征求意见、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争议焦点、合法性审查的经过和情况、会议研究及签署情况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简要阐述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度设计和内容、重点阐述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和依据、重点阐述对上位法和 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所作出的具体细化和创设性规定的内容和理由、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加强督查考核工作,切实提高文件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制度,充分认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重要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单位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县司法局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内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合法率纳入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对各乡镇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或者不报、漏报、拖延报备的,责令限期改正。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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