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1-3000-2023-00019 文号 罗政办〔2023〕4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7-19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索 引 号 FZ11101-3000-2023-00019
文号 罗政办〔2023〕4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7-1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
内容概述 《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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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

罗源县乡镇消防领域行政执法事项赋权清单

序号

职权名称

实施依据

职权类别

原实施部门

赋权范围

备注

1

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

各乡镇

 

2

对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处罚。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

行政处罚

消防部门

各乡镇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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