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01-0200-2021-00033 文号 罗政办〔2021〕6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9-29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索 引 号 FZ11101-0200-2021-00033
文号 罗政办〔2021〕67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9-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30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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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

  建设的若干意见

  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是一所从事教育科研、教师培训和教育信息化研究的专门机构,承担着全县中学、小学、幼教教师进修培训、继续教育和专业提升的重要任务,是罗源县教育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和师资培训一体发展,抓好教研培训主业,对推进教师专业成长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提升教师进修学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依据《教育法》《教师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央〔2019〕2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4号)、《福建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加强教师进修院校建设的意见》(闽教师〔2017〕1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意见》(闽教师〔2017〕77号)等规定,明确教师进修学校的功能定位,落实职责任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将我县教师进修学校建成集培训、教研、科研于一体的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中心,为全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全面加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以“创办高水平示范性教师进修学校为目标”,不断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强化管理提升,使县教师进修学校基础设施设备得到全面改善,教科研训能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师资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办学水平与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高,把我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为福建省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和国家级示范性县级教师进修学校。

  二、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三)配齐配强学科专任教师。县有关部门要根据教师进修院校功能职责,按照福建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建设与评估标准,合理确定教师进修院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结构比例。县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编制按全县专任教师总数的不低于千分之八比例配置(全县教师总数低于3000人的专任教师不低于30人),重点配齐义务教育各学科专任培训教师,同时配备高中相关学科和必要的幼儿园专职教师。增加教师进修校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按照高级、中级、初级比例为5:4:1的标准设置。逐步提高专任教师学历水平,县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占教师总数的90%以上,研究生学历比例在10%以上。

  (四)实行专职教师动态管理。县教师进修院校要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规范专职教师聘用和聘任程序,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合理流动”的动态管理新机制,优化专职教师队伍结构。新调到县教师进修学校的教师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以45周岁以下,中级及以上职称,在教学第一线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的业务骨干为主,对特级教师、教学名师条件可适当放宽。县教育局要将教师进修学校专职教师管理纳入“县管校聘”管理体系,促进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在基础教育系统内合理流动,每五年教师队伍更新率20%左右,使进修学校教师熟悉中小学一线教学,能够深入中小学课堂,参与和指导中小学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和研究。

  (五)加强专任教师培训培养。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县教师进修学校要加强对专任培训教师的培训,专任培训教师每年至少要参加不少于20天的学科研修活动。县教育局要有计划地实施教研培训教师与中小学教师相互交流,县教师进修学校专任教师每学期至少20天到中小学听课、调研、参加教研活动、指导教学研究。每3年内必须有一个学期时间到中小学挂职锻炼或兼任教学工作。有计划地在教师进修学校中培养和配备一定数量的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

  (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进修学校的性质和任务,聘请有关高等学校、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社会各行专业人才以及优秀中小学教师作为兼职教师,充分发挥专兼职教师的优势和特点,参与我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兼职教师人数应按不低于专职教师人数的1:1比例配备,要明确兼职教师的工作任务和内容,努力建设一支集培训、教学、教研于一体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型培训者队伍。县教师进修学校聘请兼职教师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七)保障基本用地和建筑。支持建设罗源县教师进修学校新校区,按省教育厅制定的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标准和能同时承担开展500人的培训规模进行规划建设,保障进修学校用地和建筑面积满足培训需求。

  (八)完善设施设备配备。县教师进修学校要按照教师培训、专业发展要求,配备相应的功能教室及相关设施设备,包括适用于各学科教师培训的实验室、远程教育实时交互教室、多媒体教室、微格实验室、教育心理实验室以及图书室、阅览室、资料室等,特别是要加强卫星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必备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开展远程培训和网上双向视频系统教学需要。县教育局与教师进修学校要整合教育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新型的现代化教师培训机构。

  四、健全保障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教师进修学校建设作为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提高教育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支持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县教育局作为业务主管部门,要担负总负责总协调职责,积极推进县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有关问题,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要在编制、岗位设置和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确保进修学校管理运转科学高效。

  (十)加大经费投入。县教师进修学校经费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确保对教师进修学校的经费投入。一要确保培训经费足额到位。县财政局按照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和中职学校教师核定工资总额(含绩效工资)的1.5-2.5%比例,落实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并作为我县教师继续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财政局、教育局每年要将全县60%以上的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划拨到教师进修学校,以保障进修学校正常运转和开展培训需要。二要确保办公经费到位参照其他县直单位,核拨县教师进修学校公用经费,并列入县财政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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