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222-3000-2024-00001 文号 罗市场监管〔2024〕18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3-29
标题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索 引 号 FZ11222-3000-2024-00001
文号 罗市场监管〔2024〕18号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3-29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容概述 《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9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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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所、队:

  经研究决定,现将《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9日    

  

  罗源县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

  

  为持续落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部门服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水平,牢固树立和有力践行监管为民的核心理念,确保“深化拓展年”取得实效,现就做好2024年行风建设有关工作要点如下:

  一、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设行风满意窗口

  (一)及时回应群众和企业需求。严格落实各类便民利民政策、措施,杜绝行政审批事项明放暗不放,流程多、时限长、材料冗,私设门槛、故意刁难群众,优惠政策宣传不到位、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服务群众态度冷漠等问题。要通过明察暗访、座谈交流、调查问卷、电话回访等方式全方位听取民声、了解民意、汇聚民智,以真抓实干的作风保障群众办事更快、更好、更顺心。(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

  (二)推进政务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企业注销登记服务准则》、《企业开办服务准则》作用,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同质高效。持续开展“科长走流程”活动,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升窗口服务效能。要完善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好差评等制度。要完善集中服务功能,推进审批流程优化,规范窗口审批服务行为,加强窗口标准化建设。(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

  (三)提高政务服务集成化办理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以高频、面广的办事事项为重点,加强与其他联办部门沟通,探索具有福州特色的“一件事”服务事项,着力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最大限度利企便民,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生动力。(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

  (四)提升在线政务服务能力。常态化开展网办事项在线体验核查工作,对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三星级及以上事项逐个开展流程和页面专项优化。要全力推进申报电子化,拓宽全程网办覆盖面,推出电子化综合许可证,实现无纸化亮照经营,让审批实现从“人工跑腿”到“数据跑路”的转变。(优化审批服务指导组负责)

  二、规范日常监督管理,守牢监管工作底线

  (一)加强监管行为监督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监管行为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确保监管活动合法、公正、文明。要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引导社会公众通过信访、举报、咨询等方式对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负责)

  (二)严守监管执法工作红线底线。严禁在日常监管执法中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谋取利益或收受单位、个人好处及违规指定监管对象向特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购买服务;严禁直接或间接向监管对象摊派、报销应当由所在单位和个人负担的费用,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推销企业产品和服务,以及利用监管手段或工作便利,向监管服务对象及其亲属借款、借车及其他物品等影响公平履行监管行为;严禁漠视监管服务对象利益和群众合理诉求,对监管服务对象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在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廉洁用权监督组负责)

  (三)提升监管执法业务能力水平。坚决贯彻法治监管要求,严格落实“三书一函”制度及免罚清单制度,科学、合理把握严格执法与包容审慎监管尺度,做到监管过程“精准、高效、智能”,监管尺度“合法、合理、合情”,监管结果“公平、公正、公开”;强化监管队伍的教育培训,提升监管业务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监管工作的合法、规范、公正、文明,切实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负责)

  三、推进文明公正执法,杜绝不当行政行为

  (一)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严禁利用行政执法手段违法介入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要组织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增强执法监督效能。严禁以办案等名义违规查封、冻结、扣押涉案企业财产,向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索贿受贿,严防任性执法、简单粗暴、畸轻畸重、以罚代管等行为。(规范日常监管指导组负责)

  (二)完善办案质量保障措施。认真落实《福州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行政处罚裁量清单(2023年版)》,大力推行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集体讨论程序制度。(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负责)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执法程序、规范办案流程,加强重大案件管理,强化重点案件联商会审。要认真落实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87部常用法律法规裁量基准,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用好“闽执法平台”案管系统,落实《案件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暂行规定》。(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组负责)

  四、强化行风监督约束,严肃整治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做到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加强监督执纪力度。加强与驻局纪检监察组的协调衔接,按照权限和有关规定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精准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三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清廉监管”意识,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警示,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四是加强行风线索处置。结合市场监管体验日、接访日、热线日等活动,畅通行风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置总局行风系统、投诉举报件、市场舆情或其他渠道转来的行风问题线索。(廉洁用权监督组负责)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业务能力提升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认真运用好主题教育工作成果,加大行风教育力度,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改进工作作风。要持续加强行风、法治、职业道德、专业技能等培训力度,严禁出现不作为、乱执法等不良现象,进一步提升干部业务能力素质。二是夯实市场监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星级市场监管所评定有关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的星级市场监管所创建经验做法,积极做好迎检验收准备。要强化规范化建设资金使用,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合理安排项目支出,严禁出现铺张浪费等不良现象,推动资金使用规范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基层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队伍建设指导组负责)

  六、提高行风突出问题排查整治质效

  落实行风建设整治“回头看”,对去年以来排查整治的行风问题进行随机抽查,确保整改到位。落实行风建设领域督促指导协同工作机制,针对各种途径监测到的行风线索和发现的行风问题,统筹运用“三书一函”、责令整改、责任约谈、挂牌督办等多种方式,强化提醒敦促,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健全行风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不定期通报和剖析发生的行风典型问题,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促进全县系统行风优化和监管制度完善。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信访涉及行风问题的归集和分析,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行风办负责)

  七、探索“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

  围绕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聚焦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结合行风建设实践,突出改革高效化、建设协同化、区域特色化、政商和谐化等特点,在审批服务、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等领域,探索“行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模式、有效做法、典型经验。对优秀实践案例在全县宣传推广,以行风建设的良好成效增强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行风办负责)

  八、推进行风状况监测评价和行风满意度第三方评估

  充分调动各科室、所、队开展行风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问题防治、创新创优、负面影响三个方面入手,开展行风建设工作监测评价。配合省、市局开展行风满意度第三方评估,强化行风状况监测评价结果和行风满意度第三方评估结果运用。(行风办负责)

  九、探索设立“行风监督员”“行风观测点”

  建立“行风监督员”制度,邀请辖区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织代表、行业协会代表、企业(商户)代表、村(居)民群众代表等各界人士,通过“镜头式”“跟班式”参与体验市场监管部门日常工作等方式,形成多点覆盖的行风监督体系,加强对市场监管部门履职行为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立“行风监测点”制度,邀请各界代表召开行风座谈会,在企业、市场、园区、窗口,组织开展经营主体和消费者评价行风活动,及时收集企业、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履职的意见和建议,实时观测行风状况。(行风办负责)

  十、持续加大行风建设正面宣传力度

  积极通过短视频、新闻报道、宣传专栏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大力宣传行风建设工作成效,促进行风建设成“风”见“效”。深入挖掘和广泛宣传行风建设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典型和先进事迹,全面持续展示行风建设的成果成效。(行风办负责)

  十一、组织开展行风建设自查自纠

  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行风建设工作,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牢抓实行风建设各项工作。县局将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到各单位开展行风建设专项督查,确保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行风办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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