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办〔2016〕228号)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渡头新区,邮编:350600,电话:0591-26831687)。
一、概述
2016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部署,立足本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及罗政办〔2016〕109号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平稳有序。主要情况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我局切实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调整人员结构、优化内容实质、推动具体工作。全年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0条,着重更新食品药品安全栏目。
(二)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下,配实配强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全面协调,有力部署,各业务科室紧密协作,相互配合。全年无经费投入。
(三)进一步制定与完善相关制度建设
我局制定并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局内发布“罗源湾”网站规范操作手册,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听取汇报,同时进一步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
(四)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对照《条例》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和不公开的内容,界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规范了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种类,通过“中国·罗源湾”网站充实职权信息公开等内容,同时进一步完善窗口信息公开平台和咨询接待平台。
(五)工作亮点和成效
充分利用“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平台,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拓展充实公开内容,着重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栏目。
(六)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审议小组及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实施方案》,规范办事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工作,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确认,确保政府信息发布准确、一致。今年以来,我局通过“中国·罗源湾”网站主动公开各种政务信息累计18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和规范程序,本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方针,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信息分类。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涉密信息严格把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30.0%;政策、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占10.0%;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30.0%;行政许可类信息2条,占20.0%;安全管理、应急管理类信息1条,占10.0%。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是“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向县档案馆报送纸质及电子文件。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政策解读相关信息7条。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通过“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我局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食药品安全常识、食药品违法查处情况、企业信用评级情况等社会关切问题共计179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历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为1条。主要受理方式是网上申请受理,申请事项为:“投诉福建益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要求公开查处结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历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和困难
1.社会宣传力度不够。目前,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还不够充分,网站浏览量还不够大,需要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
2.公开内容有待丰富。对公开信息的分类及是否应主动公开把握还不是很准确,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加强对外宣传工作。利用多种载体和宣传渠道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发布公开信息,提高群众对市场监管部门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加强干部培训学习。要制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计划,通过专题授课、座谈讨论等形式及时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信息公开工作。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6 年度 |
历年 累计 |
主动公开文件数 |
条 |
10 |
430 |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
条 |
10 |
430 |
2.政府公报公开数 |
条 |
0 |
0 |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1 |
3.信函、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1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1 |
4.其他类型答复数 |
条 |
0 |
0 |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
元 |
0 |
0 |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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