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08 00:00 | 来源: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办〔2015〕212号)要求,现公布罗源县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0591-26831140,电子邮件:luoyuansfj@163.com。

一、概 述

施行政府信息公开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与落实党的十八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年来,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2015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主要情况总结如下: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建设情况。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机构建立到位。我局健全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还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审议小组,由纪检组组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廉政监督员为成员。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准确、依法公开。

(二)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编制完善,形成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同时整理了2015年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文件,送档案局存档。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为贯彻实施《条例》,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效监督”的原则,认真做好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发布、上网工作,加强了信息发布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了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按照制度要求,还进一步完善了公文处理制度,启用公文送审签发单,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在完成公文草拟的同时,进行审核和保密审查,确定公开属性,同时落实专人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工作,切实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

(四)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情况。按照条例要求,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将罗源普法网上有关法规文件、工作动态、法律援助、婚姻公证等相关文章通过县普法网、民星广场的公开栏、福州普法网、中国罗源湾等渠道,将局务、党务内容主动公开,加大机构运行透明度,充实了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了信息公开载体。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政府形象的又一具体举措,对于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快责任政府、服务政府、法制政府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软环境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和谐建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掌握信息公开相关知识,切实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同时积极选送人员参加相关培训,切实提高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情况。2015年,我局每年在政务信息公开、县普法网上投入经费2500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 100%,截至2015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信息6条,占4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7条,占54%。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

此外,2015年我局还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及其他便民渠道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福建省司法厅网站、福州新闻网、福州普法网、福州政法网等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78条,累计987条。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5年全年,罗源县司法局共开展政策解读学习会3场,聘请县委党校老师解读政策7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未接到涉及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及历年累计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5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的信息公开呈现滞后性,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阶段,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相结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工作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局网络建设。三是要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3

22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3

223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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