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13 00:00 | 来源:司法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以及县政府办《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罗政办〔2016〕228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6831140,电子邮件:luoyuansfj@163.com。

一、概 述

(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罗政办〔2016〕109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促进反腐倡廉和建设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勤政廉政为基本要求,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拓宽了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监督渠道,更好地服务社会群众,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工作亮点与成效

充分利用“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结合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全面履行“服务机关、效能机关”的职能,树立了行政机关效能的新形象。通过“普法专栏”等栏目,提高我县普法宣传的多样性和时效性,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查找自身不足,强化制度机制和建设,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四)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为了使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制定完善了《罗源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评议、审核、监督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在公开内容上做到准确真实,在公布的时间方面做到及时更新。

(五)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

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我局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机构建立到位。我局健全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同时还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和审议小组,由纪检员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廉政监督员为成员。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准确、依法公开。

(六)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局召开会议研究确定,由办公室负责进行编制完善,形成了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推行的范围、内容和方式,做到明确职责、措施到位,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同时整理了2016年上传到门户网站的文件,送档案局存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 100%,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信息2条,占25%;政策、规范性

文件类信息6条,占75%。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我局已形成政府网站、档案馆、公开栏等多种公开渠道,努力满足人民群众获取和利用公共信息资源的需求。一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我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通过中国罗源湾网站公开。二是通过档案馆公开。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规定要求,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及时、完整地向罗源县档案馆送交相应的纸质文本和目录,发挥县档案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功能,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公开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2016年,罗源县司法局共开展政策解读学习会5场。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2016年我局无收到社会关切问题的咨询。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没有接到涉及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及历年累计没有收取依申请公开的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有关的申诉案。历年累计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数量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16年度,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主动公开信息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有的信息公开呈现滞后性,不够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下一阶段,将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好制度建设,完善工作平台上取得新突破,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提升公开质量和效果。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一是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深入推进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电子政务相结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要创新工作思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加大工作力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进一步加强局网络建设。三是要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一平台,实现所有的政府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8

  23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8

  232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上申请数

 条

  0

   0

3.信函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件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元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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