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公布罗源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yuan.gov.cn)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罗源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6831140,电子邮件:lyxsfjbgs@sina.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2019年起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条,占100%。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县司法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福州市司法局,及时跟进编制完成罗源县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于规定时限内在政府网站公开。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县司法局印发《罗源县司法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罗司〔2020〕17号),要求各部门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将清理结果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经过此项清理,全县保留有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98件,继续有效并需适时修改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14件,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24件。
4.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依据《条例》规定,发布政府信息、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回应,完善内部办理制度,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中心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解读、社会舆论引导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通过“法治罗源”“福建省罗源县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共刊登信息247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2020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历年共收到申请数量1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已答复件数1件,属于“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件数为1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机制。我局制定完善《罗源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罗源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以及政务公开评议、审核、监督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公开原则、部门职责权限、公开内容、方式和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明确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运行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严密的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的操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指导和监督,坚决杜绝泄密情况发生。四是根据要求按时向县政府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向县档案局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电子和纸质文本。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积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机构、责任“三到位”,确保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拟定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把信息公开工作同其它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规划、同步管理、同步实施、同步监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及时更新和维护我局对外公开信息。二是机构建立到位。我局健全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负责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的落实。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层层建立责任制,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分工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做到及时、准确、依法公开。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网络维护、学习培训、信息编辑、日常办公等所需经费及时到位,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五)平台建设情况
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开信息质量,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政府信息,按时向县档案馆报送电子版与纸质版公开文件文本。
(六)监督保障情况
1.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20年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分析会,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规范电子监察系统使用。
2.完善监督考核机制。认真按照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保密审查等制度要求,逐项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同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831140,投诉受理邮箱lyxsfjbgs@sina.cn,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局虽然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规范公开各类信息,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对新条例的学习理解有待深化,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新条例理解不透彻。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亟需根据新条例的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标准化。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丰富公开内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以群众需求为导向,重点公开社会公众关注的政府信息。二是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继续拓宽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微信等新媒体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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