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7:24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75号)文件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罗源县水利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源县水利局,地址:福建省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水电综合大楼,邮编:350600,联系电话:0591-2683172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指定专人予以审核把关。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涉秘信息,严格把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现象。对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后予以上网公开,其中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文件8条,历年累计16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3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3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条;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及时收集我局机构职能信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本局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上级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及时跟进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4.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积极配合牵头单位,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5.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公开办《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规定,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格式、加强规范;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6.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将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及历年我局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评议、档案管理、反馈等制度。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牵头不定期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意见,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定期报送、按时报送,网络更新发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三是加强机构及人员建设。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负责人员,办公室为具体承办部门,各科室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强化经费保障,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材料归档工作。

  (五)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通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报送县档案馆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8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参加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做好信息公开采集和统计工作,及时登录《福建省政务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按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按时提交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按时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分配的任务;积极主动与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加强联系,及时改进不足,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0

1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办公室人员少,经办人员业务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足;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阶段,我局将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整改,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加强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操作水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从事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学习宣传工作,引导干部职工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措施,共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拓宽信息来源的渠道,不断调整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增补更新公开信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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