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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Z11103-1300-2022-00003 | 文号 | 罗工信〔2022〕120号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Z11103-1300-2022-00003 | ||
文号 | 罗工信〔2022〕120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局 | ||
生成日期 | 2022-07-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做好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人民政府,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
为深入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根据《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闽商务〔2022〕3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支持项目类型和标准
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符合资金支持方向(见财办建〔2022〕18号)的以下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由企业作为责任主体、2022—2025年期间进行建设改造且市场化运营满6个月的项目,经认定后给予企业不超过实际投入(不含税)50%的补助(改造提升类项目按新增项目投入补助)。项目实际投入不含不动产购置、租赁费用,以及人员经费、水电费等经常性开支,实际投入金额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核认定。
(一)县域商业网点。建设改造乡镇商贸中心、集贸市场(指进行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等现货商品交易的综合型固定场所,以食用农产品现货零售交易为主的农贸市场不在支持范围内)。每个乡镇最多支持一个,新建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改造项目最高支持120万元。
(二)县域物流网络。县域邮政快递企业整合资源,发展共同配送,建设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村级站点不在支持范围内),包括购买改造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设备,不含物流配送信息管理系统开发。每县最多支持一个整合项目,每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在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优先使用示范资金支持建设,不再重复支持。
(三)县域流通网络。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用于提供县域配送服务的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每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农产品流通企业、冷链物流企业等改扩建冷链集配中心和低温配送中心、流通企业完善零售终端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改造前置仓等末端冷链配送站点等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
(四)县域产业发展。商贸、电商企业建设改造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设施,获得授权的企业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此类项目支持金额2022-2025年累计不超过400万元,且建设改造区域公共品牌产品展销中心每县最多支持一个项目。
单个项目补助低于1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项目要求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于2022年7月28日前向县工信局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
1.统一封面(附件1);
2.2022年度罗源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奖励申报表(附件2);
3.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3);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4);
5.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附件5);
6.申报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信用报告、企业及法人未涉诉证明;
8.佐证材料(根据申报项目类型提供相应的材料);
9.所有申报材料使用A4纸质版,拉杆夹装订成册,每页都需要加盖公章,加盖骑缝章,一式三份,并发送电子档至县邮箱:ly361.361@163.com。
四、其他要求
1.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资金支持。
2.在资金申报过程中,如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县财政局和县工信局除有权追回已拨付的款项并取消该企业以后年度申请资金资格外,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1.封面
2.2022年度罗源县县域商业建设项目奖励申报表
3.企业信用承诺书;
4.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5.县域商业建设项目清单
6.申报说明
罗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0日
(联系人:黄倩 联系电话:2683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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