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历年累计公开161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2条,占33.3%;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信息1条,占16.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信息3条,占50%。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2019年我局及时发布统计月报11条,并同步发布统计解读11条,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
2019年罗源县统计局成立政务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制定了重大新闻舆情处置工作制度,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
2019年我局积极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统计信息扩大传播范围。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公开《罗源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罗源县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罗源县统计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三项制度。
3. 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2019年我局积极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网站,发布意见征集2则,调查问卷2则,做好政民互动工作。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局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为2件。历年累计2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已答复件数2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的件数2件。无“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党组开会研究决定,政务公开制度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依法公开原则。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二)真实公正原则。政务公开的内容真实可信,办事结果公平公正。(三)注重实效原则。从实际出发,内外结合,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讲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四)有利于监督原则。以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行使监督权。(五)领导负责制原则。由局长担任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及城调、农调队队长担任副组长齐抓共管,形成以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城调队、农调队及各科室各司其职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制。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各科室负责提供相关公开信息,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转。
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五)平台建设情况。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利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统计月报、经济指标运行情况简析,切实为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罗源统计月报》、《罗源统计年鉴》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县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通过举办统计宣传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放宣传品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4.加强向档案局报送公开信息,在及时报送纸质信息的同时积极报送电子统计信息,方便群众查阅。
(六)监督保障情况。
2019年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年未发现没有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的情况。
全年未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政府办信息科提出认为我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情况。
今年8月,我局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在司法局召开的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
我局在每年1月8日前向罗源县政府办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我局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的公开指南栏目发布《罗源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单位联系电话、地址和行政复议的渠道,来保障公民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33229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1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1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1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9年,罗源县统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个别数据的发布在发布的时间、数据的时效性等方面还有待与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沟通协调,以确保数据信息公开的统一性和有效性;二是部分机关干部的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数据发布的统一性和有效性;二是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办法》等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信息主动公开意识;三是根据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有关信息公开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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