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119-0100-2024-00002 文号 罗退役军人〔2024〕1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8-23
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FZ11119-0100-2024-00002
文号 罗退役军人〔2024〕15号
发布机构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生成日期 2024-08-23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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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措施的通知》(民办发〔2011〕1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5年度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申报工作,落实政策待遇,规范申报流程,以便按期完成申报人员的审批发放,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乡(镇)村(社区)2025年年满60周岁(1965年12月前出生)的农村籍退役军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二、申报时间 

各乡镇村(社区)申报的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统一申报的时间为2024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内容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复印件(加盖乡镇退役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3.未参保或退保证明(九大中心社保窗口打印); 

4.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签字,写上“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并加盖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章); 

5.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复印件; 

6.应征青年入伍登记表、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没有的可提供退伍证复印件; 

7.1寸彩色照片; 

8.个人申请书; 

9.退伍证姓名、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不一致的,由乡镇政府做出关于退伍证姓名、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姓名、出生年月确为同一人的公示及公示结果(由乡镇政府干部签字并盖政府章); 

10.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申报人户口所在地的乡镇退役士兵身份认定会审纪要(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人武部、乡镇村(社区)、已认定的服役人员等参会人员签字、盖章)和公示及公示结果(由乡镇政府干部对公示结果签字并盖政府章); 

11.户籍有变动的由乡镇派出所出具户籍调查报告,说明退伍时为农村户籍。 

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一式三份,其它材料一份。 

    四、审核流程 

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在申报的时间起凭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填写《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登记审核表》,并提交申报材料。村(社区)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复核,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上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乡(镇)上报的材料,认真核实其身份,逐一审定,对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村(社区)进行张榜公示(至少7天)后,再按规定上报上级审批。 

请各乡(镇)具体工作人员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到户,确保政策待遇落实到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对象身上。我局将定期对各乡(镇)完成的情况加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特此通知                     

  

                           罗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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