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1403-0100-2023-00009 | 文号 | 罗碧政〔2023〕22号 |
发布机构 | 碧里乡 | 生成日期 | 2023-07-20 |
标题 | 关于成立碧里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23〕1号)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罗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罗政办〔2023〕36号)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碧里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索 引 号 | FZ11403-0100-2023-00009 | ||
文号 | 罗碧政〔2023〕22号 | ||
发布机构 | 碧里乡 | ||
生成日期 | 2023-07-2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成立碧里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23〕1号)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罗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罗政办〔2023〕36号)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碧里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为切实加强对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闽政〔2022〕3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榕政〔2023〕1号)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罗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罗政办〔2023〕36号)要求,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碧里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我乡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 霞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张文亮 乡人大主席
陈秋斌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凌 翔 乡党委宣传委员
陈重桥 副乡长
黄 健 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杜鸿润 综合技术保障中心主任
成 员:陈少华 乡党政办主任
叶舒源 乡党建办副主任
郑 杰 乡招商办干事
江道辉 乡国土所所长
陆成根 乡劳动保障事务所所长
董雁姗 乡民政办干事
陈玉洁 乡统计站干事
黄玲婷 乡统计站干事
张 霖 乡财政所干事
陈凌丽 乡司法所干事
林 海 乡农技站负责人
范良波 乡公路站负责人
林晓东 乡规划站负责人
陈 瑶 乡综治办负责人
陈新渠 乡水利站负责人
张建游 乡环保站负责人
陈兆龙 乡卫生院院长
黄水木 碧里中学校长
吴建德 碧里牛坑中学校长
郑雨良 碧里中心小学校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杜鸿润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站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再另行发文。领导小组不作为乡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碧里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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