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凤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08:30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我镇编制完成了《凤山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页(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凤山镇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凤山镇东外路9号;邮编:350600;电话:26831053;传真:26860833;邮箱:lyxfsz@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20年我镇公开政府信息91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0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其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信息2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6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9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4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工作和新的“三定”方案要求,及时梳理本单位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同时在上级部门指导及工作部署下,编制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更新完善权责清单、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本单位已组建由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骨干和联络人员组成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加强工作力量,同时根据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和指导,按时推进完成上级部署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内容。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定期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全面梳理本单位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集中上报县司法局和及时立即整改清理。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紧紧围绕以“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重要部署、重要政策措施,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紧盯年度发展目标,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抓落实。通过网站、宣传栏等方式及时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民生实事、社会综合治理、生态和人居环境、精神文明创建、公共卫生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内容。由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经办人员吃透弄懂政策,及时向服务企业、公众做好政策解读,确保政策落地见到实效。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为提升群众办事效率和服务体验,我镇对镇便民服务中心场所进行重新规划和布局提升,对接上级部门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对办理窗口进行优化整合;对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加强指导,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服务情况进行自查整改,进一步提升公众办事体验度和便利度。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期间,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上级最新下达的疫情防控公告和要求,同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和通过广播、电视、宣传横幅等多种渠道向公众传递疫情防控信息和普及公共卫生知识。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上级部门工作部署,第一时间严格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加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在此前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完善内部办理制度和规范答复文书格式,保障公众合法合理信息需求。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历年也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及时根据人员变动和分工情况调整凤山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统一领导,落实公开主体责任,由副镇长任副组长,具体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配备1名工作人员负责我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工作。根据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年报编制、季度统计等配套制度,按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县档案馆、在政府网站公开,同时结合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强化工作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继续发挥广播、电视等服务平台的作用。同时配合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报送系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季度、年度统计工作。加强了政务公开栏建设,做到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重要信息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公开。同时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定期印发给村、社区,接受群众监督。 

  (六)监督保障情况 

  在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配合福州市政务公开监察系统,有效得对信息公开时限、内容进行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将该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最新知识以及各类系统的使用说明。2020年以来,我镇依据《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绩效指标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对照清单里的考核内容和指标说明,对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评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项工作均达到考核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监督救济、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3

2

8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镇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及时性有待改进;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覆盖面不够;三是信息公开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按照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频率,及时依法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三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能力。全面梳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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