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1410-1100-2023-00007 | 文号 | 罗飞政〔2023〕49号 |
发布机构 | 飞竹镇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标题 | 关于调整印发《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索 引 号 | FZ11410-1100-2023-00007 | ||
文号 | 罗飞政〔2023〕49号 | ||
发布机构 | 飞竹镇 | ||
生成日期 | 2023-09-01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调整印发《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为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做好今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现将《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调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飞竹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罗源县飞竹镇2023年防汛防台风
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防御台风、暴雨等引发的山洪爆发、泥石流、滑坡等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基础设施损坏及环境资源破坏,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修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防汛应急预案》《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编制单位、审批权限、适用范围、修订要求
飞竹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由飞竹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由飞竹镇人民政府负责批准并及时公布,报罗源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本预案适用于飞竹镇范围内的防汛防台风防山洪工作。根据飞竹镇范围内的灾情隐患、防灾设施、社会经济和防汛指挥机构及责任人等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二、基本情况
1. 飞竹镇辖区范围内包括19个行政村,现有面积119平方公里,户数4662户,人口1.61万人。2022年飞竹镇年平均气温19.5℃,2022年平均高温24.0℃,平均低温 15℃,最低低温0℃。2022年总降水量1670.1mm,暴雨日数5场。年最多风向为(3-8月)西南风,9-2月偏东风为主,月最大风基本上是东风或者东北风,2022年最大风速14.2米每秒,历年年平均风1-2米每秒,主要气象灾害是台风、暴雨、低温霜冻雨、倒春寒和强对流引发的雷电,其他灾害性天气偏少、偏轻。年平均受影响台风3-5个,其中严重影响0个。
2. 辖区内现有水库2座,总库容370.06万立方米。
3. 辖区内现有山塘2处,总库容15.4万立方米。
4. 辖区内现有13个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8720千瓦。
5. 辖区内共有河道13条,主要为斌溪和飞竹溪2条。斌溪全长7公里,集雨面积178平方公里,河道平均坡降16%;飞竹溪全长6公里,集雨面积28平方公里,河道平均坡降27%。
6. 全镇共需转移人数54处72户417人(外出或已整改198人,应转移219人,其中飞竹小学175人如在假期无需转移)。县级地质灾害点14处29户281人(外出或已整改85人,应转移196人,其中飞竹小学175人如在假期无需转移);县级高陡边坡36处39户128人(外出或已整改107人,应转移21人),村级高陡边坡2处2户2人(外出2人);危旧房屋2处2户6人(应转移2人)。
7. 辖区内通过的主要交通干道为142、143县道。
三、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镇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镇防指),负责领导、指挥全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和抢险救灾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汛办),设在镇水利站。镇直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制定相应的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负责本单位的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
(二)镇防指组成
指 挥 长:郑晓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长:陈崇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 指 挥 长:黄光金(镇人大主席)
吴彩桑(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谢 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组组长)
雷丽斌(镇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陈大玲(镇党委组织委员)
林 辉(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郑跃松(镇党委委员、飞竹派出所所长)
林灿滔(镇副镇长)
黄粦琛(镇副镇长)
陈犹灿(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李恒星(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郑跃松(镇党委委员、飞竹派出所所长)
谢 然(飞竹司法所所长)
范海宁(镇党政办负责人)
林增密(镇水利站负责人)
黄 勇(镇公路站负责人)
林文锦(镇武装干事)
黄少霞(镇综治办负责人)
曾 华(镇环保站负责人)
林显琛(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宝钢(飞竹林业站站长)
兰 挺(飞竹国土所所长)
陈友忠(飞竹卫生院院长)
兰传枝(飞竹中学校长)
易昌彬(飞竹中心小学校长)
官国川(西竹供电所所长)
邓圣勇(镇民政办负责人)
叶国强(镇应急办负责人)
陈 斌(镇村建站负责人)
各村主干
指挥部由党政办、水利站、武装部、农业服务中心、财政所、派出所、民政办、林业站、国土所、卫生院等部门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依法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防汛抗旱决策,并根据上级防指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统一决策、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宣布启动、调整、结束防暴雨、台风应急响应,依法发布全镇汛情、旱情、灾情;组织召开全镇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防汛抗旱工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会商,制定各项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措施;下达抗洪抢险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组织协调应急队伍开展防汛抢险工作,必要时动员社会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和重建。
镇防汛办在镇防指领导下,承担县防指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1.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灾情和全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动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镇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发布全镇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信息和汛情、灾情。
2. 根据镇防指会商结果,提出暴雨、洪水、台风的防御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镇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3. 及时传达镇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村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各项工作。
4. 负责镇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运和管理,协调各村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5.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救援装备配备。
6. 负责修编镇级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应急预案,并督促各村编制实施本辖区的防汛抗旱预案。
7. 负责对接县气象局,做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对强降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趋势作出分析研判,及时报镇党委、政府、镇防指和有关成员单位,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滚动播报。
(三)镇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1. 镇党政办:正确把握全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宣传的导向,及时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做好防汛抗灾救灾新闻宣传工作,报道社会力量援助、援建等新闻,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引导社会正能量,避免网络舆论炒作。
对接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做好汛期的通信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确保雨情、水情、汛情、风情等防汛防台风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负责实施灾害预警信息、防灾避险常识等防汛防台风公益短信的播发。组织协调灾后通信设施抢修和恢复重建工作。
2. 镇应急办:对接消防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参与抢险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监督、指导和协调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对矿山、尾矿库和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度汛工作监督检查。组织核查灾情,指导协调洪涝灾害和防御台风调查评估工作。
3. 镇水利站:负责组织编制洪水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指导全镇水利工程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承担台风暴雨期间重要水工程的调度及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落实水利工程灾后重建技术及施工队伍,组织水毁防洪工程设施的修复;负责山洪灾害日常防治和水情监测预警工作,收集水库蓄水情况及水利工程受灾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用水保障工作,组织抢修受损的供水设施,及时恢复正常供水。
4. 国土所:负责组织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指导监督各村落实地灾巡查、监测和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等防治措施,配合县应急局组织应急专家队伍,为防御突发地质灾害提供应急技术支撑。
5. 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指导农牧业的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负责收集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农牧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并汇总上报镇防指;负责提出“三农”救助政策、受灾措施建议,帮助灾区组织农业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生产,做好灾区动物疫病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
6. 镇效能办:负责对防汛防台风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效能问责。
7. 镇财政所:组织实施全镇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经费预算,与镇防指以及镇直相关部门共同向省、市、县里争取防汛抢险及抗旱救灾经费,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用。
8. 镇公路站:负责组织、指导做好全镇农村公路(桥、涵)的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农村公路(桥、涵)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及时抢修公路(桥、涵)水毁工程,保障交通干线畅通。协调运力做好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物资的运输工作。收集台风暴雨期间交通运输业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镇防指。
9. 镇规划站:组织、指导全镇建设行业的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防汛抗灾期间,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城区排水、渍涝排除等工作,灾后及时组织做好清除城区积水,恢复供水、供气等。负责统计本行业因灾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县防指。
10. 林业站:负责组织、指导林业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收集、上报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对林业生产造成的灾情信息。
11. 镇武装部:根据镇防指的要求,组织民兵应急排参加防汛抢险行动,协助转移、解救危险地带的群众。
12. 中小学:负责学校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组织做好中高考等重大活动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知识宣传。
13. 镇卫计办、卫生院:负责组建镇级医疗救护、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专业队伍,组织、协调和指导各村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灾后的卫生消杀、疫病监测预防。对灾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14. 飞竹派出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舆情监控与处置,及时疏导交通,保证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负责实施交通管制。依法打击盗、抢防汛抢险物资和破坏、盗窃防灾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妥善处置因防汛防台风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
15. 西竹供电所:负责做好防汛防台风期间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镇防汛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解决防洪、排涝、工程抢险、救灾等方面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的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各成员单位应结合各自行业特点编制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专项工作预案,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镇防汛办的联络工作。
(四)镇防指工作组及职责
镇防指下设8个组:会商组、协调联络组、后勤保障组、信息监测组、巡查转移组、应急抢险组、督查组、灾后重建组。各工作组要明确职责,落实措施,保证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1. 会商组
组 长:周 彦
常务副组长:郑晓孟
成 员:黄光金、吴彩桑、陈崇训
主要职责:对上级精神及气象等部门的信息进行分析、商讨、研判,为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工作提供正确的指导意见,做到指挥零失误。
记录负责人:林琦岚
通知落实责任人:周朋林
2. 协调联络组
组长:陈崇训
成员:范海宁、刘小清、林琦岚、周朋林、黄歆颖、陈洁。
主要职责:信息上传下达,灾情汇总统计,联络通报风情雨情等。
分工安排:范海宁负责后勤人员值班安排,防汛防山洪宣传安排,包括镇宣传车、应急视频、短信、LED屏、通告等,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林琦岚、周朋林负责发布和解除台风警报、关注台风汛情动向和受灾及人员转移等数据统计上报;刘小清负责草拟县“两办”、防汛办要求上报的文字材料,并负责制作美篇和根据会议和会商的内容编辑信息且及时发布;陈洁负责防台传真接收、电话接听、信息上传下达,并与值班人员做好工作对接。
3. 后勤保障组
组 长:黄粦琛
副组长:范海宁
成 员:黄歆颖、郭辉、林显琛、林信盛、黄忠咪、李恒清
主要职责:车辆调配、物资供应、后勤保障
分工安排:范海宁负责车辆调配和机关值班人员用餐、点心。县领导保障由范海宁、黄歆颖负责。郭辉负责防台防汛防山洪灾害物资调配、收发、补缺和应急视频、卫星电话接听。林显琛、林信盛、郭辉、李恒清负责橡皮艇(1艘)、抽水机(2台)。卫生保洁由蔡光英负责。各村负责准备沙包、沙袋。李恒清负责镇机关用电备电。黄忠咪负责防汛防台防山洪灾害宣传车。
4. 信息监测组
组长:陈崇训
成员:各驻村干部、各村主干、河道专管员
主要职责:监测信息,发布预警通知
分工安排:由各驻村干部、各村主干负责监测各村雨量和堤防、山塘水库、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地灾点,各河道专管员负责监测河流水位,及时向镇分管领导和指挥部汇报,并向灾害点所在的村发布预警通知。
5. 巡查转移组
组长:各村挂点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各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重点部位巡查,动员并组织群众转移
分工安排:一是加强巡查。对各村地质灾害点、低洼地、老旧房及山塘(水库)、堤防、工地、水利工程等重点防御部位进行巡查,发现险情灾情快速报告指挥部。二是妥善安置。安置点及安置人员生活用品、饮食由村负责,并严防转移人员擅自回流,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负责监督落实到位。邓圣勇负责各避灾点设立统一标识,兰挺负责地灾点警示牌设置。三是动员组织群众转移。在各危险区域设立统一标识,明确转移地点、联系电话。按照指挥部的指令及预警通知,及时将雨情、风情通报给群众、教师和学生等人员,加强各项防范措施,按要求及时组织受威胁人员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
6. 应急抢险组
镇政府:成立1个应急队伍、2个机动队伍和2个社会救援队伍,各队伍一旦接到指令,要在最短时间集合并到达抢险第一线。
村:每个村组建1个应急抢险队伍,并配备雨衣、雨鞋、手电等。
供电所:组长由官国川担任,供电所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供电安全,电力设施抢修,恢复电力供应,特别要尽力保障镇机关供电。
飞竹卫生院:组长由陈友忠担任,卫生院全体人员为成员。负责人员救治工作。
道路抢修:组长由李恒星担任,公路站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道路滑坡、塌方、拦路树木抢险。
飞竹派出所:组长由郑跃松担任,飞竹派出所干警为成员成员。负责治安保卫及参与应急抢险有关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
7. 督查组
组 长:镇主要领导
副组长:谢 昌、吴彩桑
成 员:叶 锋、叶国强
主要职责:督查防台防汛措施落实
分工安排:镇防台防汛会议部署后,谢昌、吴彩桑负责对村、有关部门防汛防山洪工作部署及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台风临近时,镇主要领导负责对村、有关部门重点部位防御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由黄歆颖负责陪同。
8. 灾后重建组
组长:各村挂点领导
成员: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
主要职责:灾后重建,生产自救,生活保障,善后处理
分工安排:挂点领导、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负责做好本村灾后重建等各项工作,并将受灾情况汇总上报镇党政办。陈崇训负责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工作。李恒星负责道路抢修,恢复道路正常通行,陈崇训负责水利水毁工程修复。
四、应急响应行动
Ⅰ级应急响应为最高级别响应,其次是Ⅱ级、Ⅲ级,Ⅳ级为最低级响应。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响应行动内容包括指挥与调度、信息报送与处理、群众转移与安置、抢险与救灾、安全防范与医疗救护、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等。
(一)Ⅳ级应急响应
镇防指研究分析台风、汛情可能影响情况,及时发布预测预报信息。
(二)Ⅲ级应急响应
1. 镇防指常务副指挥坐镇指挥,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相应启动应急预案。
2. 镇机关、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台风、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挂点领导、驻村干部、各村主干立即入村,做好危险地带巡查和人员转移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1. 镇防指总指挥坐镇指挥,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做好宣传,动员各村立即转移危险地带人员,紧急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工作。
2. 镇机关、镇直有关单位立即全员到岗,挂点领导、驻村干部、各村两委立即到村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做好预警宣传,按照预案要求组织人员提前做好危险地带人员转移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1. 镇防指总指挥主持会商,部署应急抢险工作,组织各方力量投入应急抢险工作。
2. 各相关单位加强危险地带检查,落实各项抢险措施,及时修复基础设施,防范暴雨、地质灾害等次生灾害。
3. 动员和组织广大干部群众投入到应急抢险工作,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全力做好防止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回流和救助工作。
五、防汛防台防山洪灾害抢险救灾措施
根据可能发生的台风、暴雨的量级,确定各种情况下有关部门、责任人等应该采取的相应措施。
(一)可能出现的灾害影响概述
1. 易滑坡、地质灾害、泥石流可能造成的影响共52处75户370人(外出或已整改207人,应转移163人,其中飞竹小学124人如在假期无需转移)
(1)蛤蟆石村:共2处2户2人(其中:1.地灾点溪下1号兰国忠1户1人(应转移1人);2.高陡边坡点溪下6号兰秀元1户1人已搬迁新房蛤蟆石溪下125号安全。
(2)洋柄村:共2处2户10人(外出9人,应转移1人)。其中:地灾点上洋柄自然村35号1户2人(外出2人,已整改),高陡边坡点下洋柄自然村7号1户8人(外出7人,应转移1人)。
(3)陶洋村:共6处16户52人(外出42人,应转移10人)。其中:陶洋村31号共10户37人(应转移9人)、陶洋村16号共1户2人(外出2人),龙山自然村16号2户7人(外出7人),三角洋自然村3号1户3人(外出3人),三角洋自然村10号1户1人(应转移1人),陶洋村27号1户2人(外出2人)。
(4)官路下村:共1处1户2人(应转移2人)。其中:外湾厝自然村20号1户2人(应转移1人)。
(5)梧桐村:共5处5户15人(其中已整改4户9人,1户6人外出4人,应转移2人)。其中:下梧桐自然村9号2户5人(国土在册户2019年已降坡安全),上梧桐自然村31号1户2人(国土在册已整改安全),上梧桐自然村44号1户6人(外出4人,应转移2人),下梧桐自然村16号1户2人(国土在册户2019年已降坡安全)。
(6)飞竹村:共3处3户131人(外出2人,应转移129人,其中飞竹小学如是假期无需转移)。其中:飞竹小学124人,飞竹村11号1户2人(外出2人)、飞竹村20号1户5人(应转移5人)。
(7)塔里洋村:共0处0户0人。
(8)马洋村:共4处5户20人,应转移2人。其中:马洋村14号1户5人(外出4人,常住1人,国土在册已整改安全),马洋村19号1户3人(外出3人,国土在册已整改安全);马洋村44号2户9人(外出8人,常住1人),马洋村59号1户3人(外出3人,国土在册已整改安全)。
(9)刘洋村:共0处0户0人。
(10)潘洋村:共4处4户19人(外出17人,应转移2人)。其中:潘洋村15号1户4人(外出4人),新洋自然村 28号1户6人(外出4人,应转移2人),廷洋自然村38号1户6人(外出6人),廷洋自然村 14 号1户3人(外出3人)。
(11)上地村:共2处3户8人(外出8人)。其中:上地自然村41号1户2人(外出2人),上地自然村47号2户6人(外出6人)。
(12)洋头村:共0处0户0人。
(13)仓前村:共4处7户15人(外出14人,已整改1户(在家1人无需转移),应转移0人)。其中:仓前村11号1户2人(外出1人,已整改到位安全,在家1人无需转移),仓前村39号1户3人(外出3人),守善自然村27号4户8人(外出8人),下坪自然村4号1户2人(2人不常住)。
(14)外坂村:共3处3户9人(外出9人)。其中:果山自然村9号1户3人(外出3人),果山自然村17号1户4人(外出4人),外坂村28号1户2人(外出2人).
(15)大湖村:共0处0户0人。
(16)丰余村:共7处11户43人(外出41人,应转移2人)。其中:丰余村33号1户3人(外出2人,应转移1人),丰余村37号1户4人(外出4人),丰余村47号2户8人(外出8人),丰余村52号3户12人(外出12人),丰余村53号2户6人(外出5人,常住1人),丰余村54号1户7人(外出6人,应转移1人),丰余村89号1户3人(外出3人)。
(17)斌溪村:共5处7户30人(外出28人,应转移2人)。其中:六坵自然村2号2户8人(外出8人),六坵自然村10号1户4人(外出4人),六坵自然村18号1户5人(外出4人,应转移1人),斌溪村16号1户4人(外出4人),斌溪村66号2户9人(外出8人,应转移1人)。
(18)西禄村:共0处0户0人。
(19)安后村:共4处4户12人(外出6人,已整改边坡1户2人(在家,无需转移),应转移4人)。其中:安后村1号1户2人(已整改,外出1人,常住1人),安后村17号1户4人(外出2人,房子已改造也已改平坡安全,剩余在家人数2人无需转移),安后村23号1户2人(应转移2人),安后村25号1户4人(外出3人,应转移1人)。
2. 危房可能造成的影响共2处2户2人(应转移2人)
大湖村:共2处2户2人(应转移2人)。分别为大湖后园自然村2号、大湖后园自然村6号。
3. 河道
罗源县所辖村级河道专管员基本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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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乡(镇) |
河道专管员姓名 |
所在村(居) |
管辖河道名称 |
联系方式 |
飞竹镇 |
颜巧婷 |
飞竹镇蛤蟆石村带里2号 |
西兰寿桥村尾至兰水村头 |
17805988510 |
郭辉 |
飞竹镇陶洋村三角洋5号 |
陶洋至外飞竹(含洋柄) |
15859015090 |
|
谢婧芸 |
飞竹镇官路下村秀岭19号 |
秀岭林场至王洋 |
18120820361 |
|
于吟雪 |
飞竹镇梧桐村梧桐27号 |
梧桐村头至溪里交界处 |
13489103913 |
|
黄忠建 |
飞竹镇飞竹村飞竹洋6号 |
里飞竹至卫生院、中学至卫生院 |
15375952300 |
|
雷曾曾 |
飞竹镇外坂村外坂4号 |
绕马洋主村 |
18359358992 |
|
黄忠咪 |
飞竹镇梧桐村梧桐25号 |
廷洋段至新洋段 |
13850137865 |
|
黄启衡 |
飞竹镇外坂村外坂3号 |
东洋段至北洋段 |
15959088698 |
|
叶承冰 |
飞竹镇丰余村丰余109号 |
大湖交界处至谢坑交界处 |
18144047725 |
|
余朝武 |
飞竹镇斌溪村文溪52号 |
谢坑至斌溪、敖江流域至飞竹段 |
15960142585 |
|
赖世瑶 |
飞竹镇西禄村西禄9号 |
西禄段 |
18759523017 |
|
郑清 |
飞竹镇安后村安后15号 |
上樟溪至下樟溪至安后村口 |
13959192922 |
|
姚家灶 |
飞竹镇仓前村郭洋5号 |
洋头至仓前对接口 |
13705981091 |
4. 山塘
序号 |
所在村 |
山塘 |
坝高 |
总库容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1 |
外坂村 |
外坂小山塘 |
7m |
3.1万方 |
姚家惠 |
15980658858 |
2 |
陶洋村 |
上岗岭山塘 |
6m |
12.3万方 |
甘伙荣 |
13960966453 |
5. 水库
序号 |
村别 |
水库名称 |
坝型 |
集雨面积(km2) |
总库容 (万m3) |
正常蓄水位(m) |
汛限水位对应库容 (万m3) |
汛限水位(m) |
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村级责任人 |
联系电话 |
挂村领导 |
联系电话 |
1 |
安后 |
溪坪水库 |
浆砌石拱坝 |
38.02 |
169.0 |
315 |
173.5 |
315 |
杨云生 |
13906903102 |
林光锐 |
18960799286 |
雷丽斌 |
13559179332 |
2 |
斌溪 |
斌溪水库 |
混凝土重力坝 |
151.3 |
201. 06 |
222 |
201 |
222 |
林 建 |
13799448789 |
余根钦 |
13509367619 |
雷丽斌 |
13559179332 |
6. 电站
序号 |
电站名称 |
投产年份 |
所有制形式 |
装机容量 |
坝高 |
水库库容 |
法人责任主体 |
||
(kw) |
(m) |
(万m3)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电话号码 |
||||
1 |
飞竹电站 |
1979 |
集体 |
520 |
1.5 |
0.5 |
飞竹电站 |
肖国付 |
18950340167 18359759669 |
2 |
梧桐电站 |
1998 |
民营 |
200 |
1 |
0.2 |
梧桐电站 |
徐佺水 |
13950387672 |
3 |
后企电站 |
1998 |
民营 |
1000 |
3 |
3 |
后企电站 |
潘 祥 |
13809523335 |
4 |
刘洋电站 |
1981 |
民营 |
100 |
1 |
0.2 |
刘洋电站 |
林一振 |
13375985865 |
5 |
潘洋电站 |
1999 |
民营 |
180 |
1.2 |
0.2 |
潘洋电站 |
邓长信 |
18950227213 |
6 |
外坂电站 |
1999 |
民营 |
400 |
2 |
1 |
外坂电站 |
林一振 |
13375985865 |
7 |
丰余一级电站 |
1978 |
民营 |
100 |
1 |
0.3 |
丰余一级电站 |
黄金华 |
18775065557 |
8 |
丰余二级电站 |
1999 |
民营 |
200 |
1 |
0.2 |
丰余二级电站 |
余自兴 |
13328250816 |
9 |
斌溪电站 |
2001 |
国有 |
2000 |
24.2 |
201 |
川源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
林 建 |
13799448789 |
10 |
溪坪电站 |
1999 |
民营 |
1500 |
44.7 |
169 |
溪坪电站 |
杨云生 |
13906903102 |
11 |
九溪二级电站 |
1998 |
民营 |
720 |
2 |
1 |
九溪二级电站 |
黄乃棋 |
13906917051 |
12 |
仓前电站 |
1986 |
集体 |
800 |
1.5 |
0.8 |
仓前电站 |
林一振 |
13375985865 |
13 |
溪下电站 |
1986 |
集体 |
1000 |
1.5 |
1.2 |
溪下电站 |
黄乃棋 |
13906917051 |
(二) 准备转移状态
1. 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准备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10 年一遇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68mm,6小时雨量达132mm,24小时雨量达221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大雨到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2. 防御措施
(1)范海宁负责采用手机短信和电话等形式通知镇全体干部职工和村、有关部门及时进入防御状态,落实预警、防御等各项工作。
(2)林增密负责关注雨情、水情,督促村加强堤坝、水库等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督促村、有关部门做好群众转移的准备。
(3)兰挺负责对矿山、地质灾害点加强监测,并及时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和群众转移准备。
(4)黄国清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
(5)各挂点领导、驻村干部要入村加强重点部位巡查,做好危险地带群众转移准备工作。
(6)实行24小时值班,镇分管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26951011)。
(三) 立即转移状态
1. 在发生以下各种情况之一时进入立即转移状态
(1)预报辖区内将出现20年一遇以上的雨量,即当1小时雨量达81mm,6小时雨量达157mm,24小时雨量达263mm。
(2)在山地灾害易发区,已经久不下雨,土壤处于干燥、疏松状态,预报将发生暴雨及以上量级暴雨。
(3)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启动二级、一级应急响应。
2. 防御措施
除按准备转移状态部署外,还应做到:
(1)镇挂点领导、驻村干部要立即到村布置防范工作,组织人员对本村老旧房、低洼居住区和易发生地质灾害区域进行巡查,加强监测,提前组织群众撤离至安置点或安全位置。
(2)林增密负责关注水库水位,据情调度泄洪,必要时通知下游及周围群众撤离。
(3)兰挺负责监测矿山易滑坡地带和被县国土资源局列为地灾隐患点的安全情况,及时组织地质灾害点群众撤离。
(4)黄国清负责督促企业做好财产、人员转移,工棚加固、设备停电等防护措施。
(5)飞竹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县教育局和镇政府要求,采取必要防范措施,必要时采取停课。
(6)各村负责对被洪水淹没的路、桥,设立警示标志,严禁行人过往,确保安全。
(7)抢险救灾队伍队长负责组织应急抢险救灾队伍就位,随时待命出发。
(8)加强24小时值班,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值班领导亲自带班,随时掌握水情、险情、灾情(联系电话:26951011)。
六、附表附图
详见附件
附件:1. 罗源县飞竹镇山洪灾害防御重点部位人员
转移路线示意图
2. 飞竹镇灾害防御抢险救灾流程图
3. 飞竹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灾害防御抢险有关
责任人名单
4. 飞竹镇应急队伍人员名单
5. 飞竹镇应急抢险分组安排
6. 飞竹镇应急抢险联系电话汇总表
7. 飞竹镇防汛防台风防山洪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表
8. 飞竹镇行政村防御重点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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