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406-1200-2024-00002 文号 罗洪政〔2024〕5号
发布机构 洪洋乡 生成日期 2024-01-10
标题 洪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制定《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现下发给各村、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索 引 号 FZ11406-1200-2024-00002
文号 罗洪政〔2024〕5号
发布机构 洪洋乡
生成日期 2024-01-1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洪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制定《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现下发给各村、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洪洋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0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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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制《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现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响应程序示意图

 

 

洪洋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洪洋乡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洪洋乡范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福建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福州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罗源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事故均特指生产安全事故,不含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本预案适用于洪洋乡辖区内发生下列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2.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置

3.县委、县政府要求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4.上级政府指定政府负责处置的生产安全事故

(四)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

二、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一)生产安全事灾难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指挥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由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乡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二)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乡政府各部门组成。设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专业处置组。

挥:黄鼎泉(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总指挥:陈伟鹏(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民政办、综治办、业技术服务中心乡安办企业站、道安办、宣传办、乡规划站、乡林业站、乡财政所洪洋派出所、洪洋卫生院等。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安全保卫组、信息监测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6个专业处置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

(三)应急救援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总指挥是处置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负责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2.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1综合协调组:乡安办负责,党政办、洪洋派出所、乡综治办配合,草拟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置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安全保卫组:由洪洋派出所负责,各村委会配合,组织警力和干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和道路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

3信息监测组:党政办负责,组织事故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信息监测工作。

4医疗救护组:由洪洋卫生院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置。

5后勤保障组:党政办负责,财政所配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资金、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工作。

6善后处理组:民政办负责,指挥部责成有关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

三、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按照下列程序报告: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拨打报警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二)事故单位同时报告乡党政办(联系电话:0591-26931033

(三)党政办乡安办立即按程序报告乡长;

(四)党政办乡安办按照乡长指示,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通知有关部门。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同配合的原则,迅速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一)启动本预案

党政办、值班室、乡安办接到事故报告后,按照有关程序立即报请乡长启动本预案,迅速通知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二)赶赴事故现场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接到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成立事故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处置工作。乡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并启动相关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处置。

(三)现场救援处置

乡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迅速制定事故处置方案并组织指挥实施;及时将现场情况向乡政府报告,妥善处理现场新闻报道事宜;组织、配合开展事故调查,组织善后处理工作。

五、附则

(一)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按事故类别,本预案与其他专项预案同时启动。

(二)乡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制定实施

(三)本预案管理单位为乡安办,必要时及时修订。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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