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洪洋乡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10 08:41 | 来源:洪洋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罗源湾”门户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洪洋乡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1-26931033。

一、概述

(一)强化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我乡形成乡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委监督的工作格局,以乡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不定期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会议,了解掌握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工作当中存在的问题,讨论并完善我乡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意见,组织开展分管领导与工作人员间、兄弟乡镇间的公开工作经验交流活动,推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继续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对照《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规则和标准文书格式,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完善《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洪洋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正确推行、指导和监督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个重要文件。

(三)严格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研究制定“公开信息送交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网络链接办法”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具体要求,出台《洪洋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洪洋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等,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制定完善考核、评议、监督、报告等制度,并拟在全乡范围全面施行。

(四)积极开展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乡村级广播、宣传单,墙报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大力宣传,引导社会公众了解和熟悉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措施,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办法、制度征求意见的通知》等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职责和法定程序,科学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的政府信息,并指定专人予以审核把关。对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对属于免于公开的涉秘信息,严格把关,杜绝保密信息泄露现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2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2年,我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0条,占31.2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3条,占9.37%、民政扶贫救灾社保就业类信息1条,占3.12%、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3.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7条,占53.12%。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目前,我乡通过“中国罗源湾”门户网站和县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两大平台进行政府信息的公开。2012年,我乡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32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到148人次,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公众58人次,报送县档案馆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2年度我乡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数量)

2012年度我乡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乡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一下及方面困难。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各项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流程需进一步规范。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下阶段,我乡将加大力度,认真查找分析存在问题和困难,积极整改,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相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规范流程,严格依据《条例》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做好《条例》的宣传。通过标语、专栏、广播等方式,继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提高《条例》的知晓率。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工作机制、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和工作进度以及当前工作重点、责任单位做进一步具体安排,明确工作时限。四是不断完善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好政府网站这一平台,尽快实现所有的政府应公开信息全部上网公开,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2

年度

历年

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32

176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32

176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0

0

    5.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见面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收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罗源县洪洋乡人民政府

                                                                                201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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