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方法》《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75号)等文件要求,我镇编制完成了《鉴江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者意见、建议,请与罗源县鉴江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鉴江镇上澳村1号;邮编:350603;电话:26991008;传真:269910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20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6条。2020年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20条中: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15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1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根据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
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成立工作专班,夯实组织力量,推进政务公开“两化”逐步深入。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发布并动态更新,目前已初步解决底数不清、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不断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办事大厅“一站式”功能,加快实现“一个窗口”“一次办理”。将行政服务中心办事流程标准化,在权限范围内精简审批程序,打造“一站式”办理窗口。
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复杂局面下,以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为前提,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疫宣传知识,通过海报、美篇等多渠道推动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加强群众自身防护能力。
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提升工作人员认识和工作水平,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提炼经验做法,将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在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我镇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办结的申请中不予公开的0件。截止到2020年底,我镇历年累计受理数量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动情况,我镇及时调整充实鉴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所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还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明确公开流程。鉴江镇认真研究制定“公开信息送交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部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办理环节具体要求,完善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
(五)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第一平台,统一格式,规范内容。二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及时报送县档案馆。
(六)监督保障情况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等制度,对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追究其责任,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2020年度我镇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情况。
2.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法律风险的认识以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使用规范。
3.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991008,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2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5 |
0 |
81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284574.0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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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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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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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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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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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20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有效性、便民性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需进一步健全。
(二)改进措施
我镇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水平,深化公开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并加强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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