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11412-3000-2020-00028 文号 罗发委〔2020〕71号
发布机构 开发区 生成日期 2020-09-11
标题 关于印发《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部、室、办、所,区属公司:根据《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罗委保办〔 2020 〕 4号)文件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定于2020年9月份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我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培训会等形式,围绕深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保密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水平。
索 引 号 FZ11412-3000-2020-00028
文号 罗发委〔2020〕71号
发布机构 开发区
生成日期 2020-09-1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印发《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部、室、办、所,区属公司:根据《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罗委保办〔 2020 〕 4号)文件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定于2020年9月份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我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培训会等形式,围绕深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保密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水平。

关于印发《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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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室、办、所,区属公司:

根据《关于在全县进一步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罗委保办〔2020〕4号)文件要求,经开发区管委会研究,定于2020年9月份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现将《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9月11日

 

 

 

 

 

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保密委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宣传保密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我区干部职工做好保密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于2020年9月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区“七五”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活动的开展,增强全区党员、干部、群众的保密法制观念和保密责任意识,筑牢保密防线,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营造良好的保密环境。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保密知识学习会。我区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学习培训会等形式,围绕深化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宣传,集中学习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保密工作的基本知识和防范泄密的基本技能,切实提高保密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工作水平,筑牢保密思想防线,适时开展保密知识考试。

(二)播放保密教育录像片。通过播放保密教育录像片和放映幻灯片,教育全区干部职工(包含涉密人员)牢记教训,警钟常鸣,达到增强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强化保密责任的目的。开展保密知识进园区活动,对企业进行保密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增强教育的感染力、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宣传教育。一是印发保密提醒宣传材料;二是利用LED显示屏滚动播放保密宣传信息;三是运用短信、微信平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保密宣传;四是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关注宣传“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利用“保密观”微信公众号学习保密知识,掌握保密动态,了解泄密警示案例;五是通过福建干部网络学院进行网络保密培训,全体观看十二集大型保密文献纪录片《胜利之盾》。

(四)开展保密自查工作。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保密宣传月活动自查自评,包括保密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涉密文件、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网络保密管理和涉密人员管理等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保密安全自查自评活动。对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促进全区保密工作的有效落实和科学发展。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好保密法宣传月活动是贯彻实施“七五”保密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科学部署,切实把此次活动抓紧抓好。 

(二)确保取得实效。各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选择宣传活动方式,提倡和鼓励创新活动方式方法。要通过组织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普及保密常识,进一步夯实保密法宣传教育工作基础,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及时总结上报。各部门、各企业要通过开展保密法宣传月活动,及时发现和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保密法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保密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请于9月28日前,将活动情况、活动影像、图片资料等,报送开发区办公室,联系电话26988787,邮箱1134866811@qq.com。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1.纪念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十周年!

2.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打造新时代维护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的牢固防线!

3.国家安全和利益高于一切,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4.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义务。

5.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

6.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

7.严肃法纪,严厉打击泄露国家秘密的违法行为。

8.全力做好保密工作,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9.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10.不带涉密文件资料出入公共场所和探亲、访友。

11严格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

12.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加大保密执法力度。

13.保密就是保安全、保发展

14.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做好高新技术条件下的保密工作。

15.常怀警戒之心方能克敌制胜,杜绝麻痹思想才可秘密不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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