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单位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江滨南路29号;邮编:350601;电话:26988787;传真:26982650;电子邮箱:113486681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0年度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后依规定予以上网公开,共计3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253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2020年我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信息14条,占总数43.7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1条,占总数3.13%;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7条,占总数53.12%。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0〕67号),我区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范围和内容,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全面梳理我区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法公开我区的“三定”规定、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公开等信息。二是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为抓手,主动对接上级机关,及时跟进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三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区制发的文件,暂无规范性文件,将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健全完善体系。四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区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五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大力推行网上办事大厅、12345便民服务等平台,加快推进行政服务全程网办,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办事便利度,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六是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我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普及,坚持做好公民隐私保护工作。七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提炼亮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评议、档案管理、反馈等制度。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区领导不定期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完善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贯彻实施意见,将我区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评估重要内容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同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进一步指导、协调、监督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信息定期报送、按时报送,网络更新发布等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常态化、规范化。二是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区工作实际,成立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条例》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区相关文件信息。一是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水平。二是加强人员保障,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及时、主动、完整向县档案馆报送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我区政务的公开化、透明化。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县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988787;投诉受理邮箱:1134866811@qq.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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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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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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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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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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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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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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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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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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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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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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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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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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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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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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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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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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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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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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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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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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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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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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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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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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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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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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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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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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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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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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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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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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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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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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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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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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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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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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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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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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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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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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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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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政府信息形成、审核、录入等各个环节的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限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开发区最新工作动态。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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