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湾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8 10:58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我区编制完成了《罗源湾开发区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有任何疑问,请与罗源湾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罗源湾开发区江滨南路29号;邮编:350601;电话:26988787;传真:26982650;电子邮箱:1134866811@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工作方针,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2021年度所有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后依规定予以上网公开,共计1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271条。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根据《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70号),我区结合实际,严格按照《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70号)的范围和内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主要工作方式为:一是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认真梳理我区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依法公开我区的“三定”规定、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法公开等信息。二是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并广泛听取大众意见。三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我区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四是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我区制发的文件,暂无规范性文件,将严格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健全完善体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未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历年累计为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制度。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内容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具体要求;落实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监督、考核、评议、档案管理、反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工作流程,畅通公开渠道,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保障我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按照市、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区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三是工作经费投入。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我区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办公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良好的环境下运行。四是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开。立足基层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创新,总结提炼亮点。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新条例,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努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数量。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条例》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区相关文件信息。一是加大对政府网站建设投入,进一步提升“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运营水平。二是加强人员保障,配备专职人员和必要的设施设备,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移交工作,及时、主动、完整向县档案馆报送公开信息。三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我区政务的公开化、透明化。四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2345便民服务平台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我区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时准确发布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公共卫生普及,坚持做好公民隐私保护工作。

  (六)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省市县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制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有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988787;投诉受理邮箱:1134866811@qq.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长效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2.更新公开内容的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日常工作机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限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2.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项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开发区最新工作动态。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区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