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松山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3-01-05 15:16 | 来源:松山镇

 

 

罗源县松山镇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罗政办〔2012〕184号)要求,现公布2012年松山镇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3年1月1日起2012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松山镇人民政府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罗源县松山镇五里路1号;邮编:350601;电话:26985148;传真:26983919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很大进展。

目前已编制完成2012年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开,完成2012年度以来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网上发布工作。2012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领导,组建机构。成立了由分管信息工作组织委员余晓玲同志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领导,确定镇党政办作为政府信息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

(二)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由镇党委主抓,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陈永玲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组长和副组长是审核领导,其他成员为审核人员。

(三)健全公开指南和目录。进一步修改完善《松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松山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科学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与内容。

(四)健全工作制度。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

(四)梳理和公开政府信息。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科学划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信息,全部完成2012年以来的政府信息梳理工作。对2012年以后的生成的主动公开类政府信息,按照条例规定做到在信息生成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在受理申请15个工作日内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政府包括本级政府及各工作部门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7条(其中2012年度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17条占34%,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9条占18%,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6%,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条占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0条占40%,共计五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在“中国·罗源湾”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

2、在罗源县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

通过政府公开栏、宣传栏、广播等载体,将结(离)婚证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将镇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以及镇内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内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镇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2012年度及累计数量)

无。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及历年累计至今,全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有些信息未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公开。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四是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3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4、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我单位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松山镇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1日

 

 

 

 

 

 

 

 

 

 

 

 

附件: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50

23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50

23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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