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松山镇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9 15:25 | 来源:松山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罗政办〔2014〕210号)的文件精神,由松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中国·罗源湾”政府门户网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罗源县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罗源县松山镇五里路1号;邮编:350601;电话:0591-26985148;传真:0591-26983919。)

一、概述

2014年,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罗源县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机制、规范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搭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平台等方面有较大进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因人员工作变动,调整充实了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我镇的信息公开,并指定专人负责网上公开事项。 

(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落实和完成情况。根据今年国务院、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安排和人民群众需要,结合我镇实际,我镇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公开的形式、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并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满足社会公众的期待,为松山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服务。一是继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时公开2013年度决算及2014年度预算,及时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及“三公”经费信息。严格实行镇财政资金的分类监管与使用公开,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防止数据不实、虚假立项、随意改变资金用途、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通过网络和上墙方式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政府投资的村道建设、水利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公开,促进镇政府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廉洁从政,积极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依规稳妥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严格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三是继续做好“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工作情况定期报送”“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等基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继续发挥广播、电视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同时加强了政务公开栏建设,公开了收费标准、重点项目、政(事)务、计生、财务等,做到政府及各部门单位的重要信息情况按不同类别进行公开。同时以文件或简报等形式定期印发给村、社区,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一是由行政主官统一领导,认真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明确日常工作机构及人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编制、年报编制、季度统计等配套制度,并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县档案馆,确保工作规范有序。三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考核内容,推动工作持续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镇政府包括本级政府及各工作部门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其中2014年度3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国土资源城建环保能源类、科教文体卫生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等6类。其中机构职能17条,占年度(下同)公开数45.9%;政策规范性文件类2条,占5.4%;规划计划类5条,占13.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职能类2条,占5.4%;科技文体卫生类7条,占18.9%;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4条,占10.8%。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公开方式

在“中国罗源湾”政府网站公开。

2、其他途径公开方式

通过政府政务公开栏、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将结(离)婚证领取、独生子女证领取等办事程序进行公布,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章面向全社会公开,将镇政府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人员去向以及镇内基本情况在公示栏内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政府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

三、2014年及历年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我镇均未接到相关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及历年累计,全镇受理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提起行政诉讼和接受行政申诉0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开展顺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和工作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内容还不够及时,有些信息未能在法定的时间内公开。二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量薄弱,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四是在如何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镇将继续严格按照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依托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平台,建立并不断健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系统。

1、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2、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3、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报刊新闻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4、强化保密意识,严格审查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主动公开情况说明。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松山镇政府免费向社会公开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罗源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或直接搜索信息。

2.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权要求我镇向其提供依申请公开范围内的政务信息;为了进一步改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加强服务的针对性,建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我镇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时,请尽可能说明所需政务信息的具体用途;在提出申请前请详细阅读本站相应栏目内《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如果申请人所需要了解的信息已编入我镇主动公开信息目录,请通过我镇主动公开渠道(本站相应栏目)直接获取信息;填写时请一定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详细内容描述及申请公开政务信息的形势要求。

 

附件: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7

317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7

317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