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松山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39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由松山镇人民政府编制完成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联系松山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地址:松山镇五里一号1号;邮编:350601;电话:26985148;传真:2698391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21年度,我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41条,全文电子化率100%。

  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和落实情况:

  一是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深化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本年度工作总结及2022年计划等文件;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把控我镇官方渠道及微博、微信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权威疫情信息、疫苗接种工作信息;利用微信、镇村公示栏等平台,普及公共卫生、疫苗科普等知识。

  二是紧扣宏观政策落地见效深化政务公开。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以及统筹抓好“五促一保一防一控”工作和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对发布的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同时,重点关注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三是紧扣强基础抓基层深化政务公开。组建工作专班,逐条分析县级政务公开事项的标准目录,完善我镇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政策查询、办事咨询等便民服务,精准传达政策内容,推动政民有效互动、长效沟通。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强化服务理念,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同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完善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2021年度及历年我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数为0,无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松山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松山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两化工作专班责任,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所站负责人为成员,由镇党政办干部作为专班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审查拟公开信息、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确定定密责任人,坚持“一事一审”原则,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等各项制度;积极开展保密教育、保密宣传、保密知识培训等活动,增强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设立监督电话0591-26985148,接受群众监督。2021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均顺利开展,政府信息均能按有关要求在发布七天之内公开至政府门户网站,同时,每季度向县档案馆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及时准确填写季度报表。2021年度我镇无政府信息专项经费。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严格按照保密审查程序程序,同时确保公开信息“六要素”齐全后在政务公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主动对接县档案馆等公众查阅平台,定期将公开信息存档;利用我镇政府信息公示栏公示人事信息、出勤情况、车辆使用费、电话费、接待费、政府采购等重要信息;围绕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创新绩效管理等方面,积极向罗川信息等报刊投稿,拓宽群众知情知政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落实我镇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成立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工作小组,定期开展评议考核,对镇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2021年度我镇未发生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情况;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电话26985148、投诉受理邮箱sszzf123456@163.com;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意见建议,接受各界群众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邀请各镇直机关参加,听取对我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信息公开范围及形式有待拓宽;二是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专业素质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及时收集、报送、公开信息;二是强化信息内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目录,规范公开内容,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三是是配强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会以及网络课程培训,加强《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的学习,不断学习交流新政策和法规,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镇未收取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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