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兰乡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09:55 | 来源:罗源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上级主管单位要求,我乡编制完成了《罗源县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luoyuan.gov.cn/),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罗源县西兰乡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罗源县西兰乡岭尾店8号;邮编:350608;电话:0591-26925232;传真:0591-269218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全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文件6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378条。其中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为: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信息1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类信息2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信息2条;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类信息1条。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等信息公开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二部分表格。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按照机构改革后新的“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编制本乡机关制度汇编。并按要求更新、完善、公开权责清单,并依法公开工作职责、机构设置等信息。2.加强权力运行过程信息公开。我乡按照上级政府相关领域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要点,及时跟进编制完成本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面梳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的规范性文件清理栏目向社会公开。4.加强政策发布解读。要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专栏,并做到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安排,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更好地服务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5.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乡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办事过程公正公开透明6.加强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有效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公开和公共卫生知识普及。并严格落实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切实保护好公民隐私。7.准确执行新修订的《条例》。按照《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件要求严格《条例》要求,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并依据《条例》规定,调整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完善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公众合理信息需求。8.加强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公开。我乡将工作要点总体落实情况纳入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及时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1.受理申请的情况。2020年,我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历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2020年,我乡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3.不予公开情况。2020年,我乡无不予公开信息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根据人事变动,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杜武义、乡长郑秀华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陈岩青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保障方面,建立了经费保障机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的支持。全面贯彻《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并及时规范公开信息,对应公开的信息均在信息生成之日起七日内公开,及时向县档案馆报送各季度公开信息及登录网上报送系统填报。

  (五)平台建设情况: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继续以“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构建我乡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网络。同时,进一步完善乡政务公开栏建设,及时将政府信息通过公开栏对外发布。更加方便农村群众获取所需公开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监督保障情况:1.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高效的公开流程,按流程办事。

  2.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020年全年组织2场信息公开培训,特别组织新进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培训,强化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规范电子监察系统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25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2020年我乡在信息公开方面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不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推向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但我乡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制度,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二是及时更新信息。按照《条例》和《办法》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流程进行全面梳理,制定高效的公开流程,按流程办事,及时更新公开信息。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深入群众,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社会。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对上述存在的有关问题,我乡非常重视,并将采取多项措施促进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及时更新信息。安排新进的公务员人员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促进各项公开工作全面、均衡、持续发展,能够做到及时的更新信息。

  二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深入群众,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村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更好的服务社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报告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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