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和政务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uoyuan.gov.cn)公布,并报送罗源县档案馆备案,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联系中房镇党政办公室(地址:罗源县中房镇中房村61号;邮编:350606;联系电话:0591-26941186;传真:0591-269438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2019年我镇在“福州市罗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历年来累计公开429条。
2.我镇主动公开信息主要类别: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类2条,占14.29%;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类5条,占35.71%;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类7条,占50.00%。
(二)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
我镇围绕“规范、提高、拓展、扩面”的工作思路,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抓紧抓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确定一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理顺机制,明确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发动。坚持把舆论导向作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镇大会上多次强调推行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基本要求,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通过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日益深入人心,政府为民服务意识、群众民主管理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我镇制定了相关制度,聘请县党代表、人大代表为政务公开监督员。设立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考核工作,将该项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定了《中房镇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及主要任务分解表》,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目标、细则、措施,以及落实政务工作的各站所办的主要责任,分解了指标体系,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同时我镇内务公告栏每季度将经费使用情况予以公开,包括公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领导干部及科室通讯费开支情况、干部职工差旅费开支情况、公务接待开支、政府采购信息以及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等有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受理申请0件,历年累计受理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1.制度建设情况。加强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我镇各类工作信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我镇已出台《罗源县中房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规定》与《罗源县中房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确保人员、措施、责任落实到位,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健全并正常运行。
2.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由于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明确镇党政办公室为处理政务公开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五)平台建设情况
根据有关《条例》《办法》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我镇在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我镇相关文件信息,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了解我镇工作的开展情况,通过多元化的公开信息方式包括政府门户平台、向档案局报送等形式,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保证我镇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
(六)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我镇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通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和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监察系统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加强群众监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举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罗源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年度我镇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三是加强经费保障。为贯彻落实《条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运行,我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电脑进行升级更新、网络维护,同时对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办公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保证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良好的环境下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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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4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3 |
13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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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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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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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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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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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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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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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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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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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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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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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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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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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还未认识到位,日常工作中为民服务的重心依旧放在完善本职工作上,专职工作机构有待健全。二是公开内容比较简单,公开面还不够广,有时公开连续性不强,部门公开栏目更新较为迟缓。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健全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平台,加大网上公开的力度,增加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的公开面,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开、快捷、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二是提升信息公开质量。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业务公开能力和水平,自上而下压实传导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推进村居规范标准公开,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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