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11100-2300-2022-00006 | 文号 | 罗政综〔2022〕23号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2-17 |
标题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认定情况的公告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认定情况的公告 |
索 引 号 | FZ11100-2300-2022-00006 | ||
文号 | 罗政综〔2022〕23号 | ||
发布机构 | 罗源县人民政府 | ||
生成日期 | 2022-02-17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认定情况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罗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认定情况的公告 |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部署,我县于2021年9月份委托福建省地质测绘院对自然资源部下发我县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进行实地核查。经核查,573个图斑所对应的矿山因关停时间久远和采矿许可证已注销等原因,认定为责任主体灭失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附后)。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30日,自公布之日起开始计算。
附件:罗源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表
罗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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