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号)精神,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第三方技术机构对我县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创新安全生产监督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建立一套“专家查隐患,企业抓落实,部门抓监管”的工作机制,按照“分级管理、分类监管、重点排查、逐步推进”的原则,利用社会力量,服务我县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隐患排查工作,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有效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提升本质安全,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购买主体及组织领导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为罗源县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安全检查购买服务主体,同时成立购买服务领导小组。
组 长:游永棋
副组长:俞兆东、陈魁辉、李刚
成 员:张立东、林积俤、谢俊杰、王建、郑丽婷、周荣崎、林韧、邱晨耀、吴璐鹏、王容平、陈伟鹏
购买服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研究确定年度购买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二)审定购买服务的内容、时间、范围、标的、数量、质量等事项;
(三)对受邀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四)代表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五)组织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考评;
(六)对购买服务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三、服务标的及服务时间
总服务标的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共计18家)及其余45家规上工业企业。
服务时间:2020年5月至2021年5月
四、购买服务内容
1、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2、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3、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4、对危险作业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5、对危险作业环境和场所(重点针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和适用场所、炼铁区域、炼钢区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检查,相关企业检查可采用《安全生产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17年版试行,详见应急管理总厅政法〔2017〕90号文)中的相关检查表格。
6、对重大危险源辨识、检测、备案及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7、对职业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8、承接主体在实际检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
五、服务要求
(一)检查时间、频次:
对服务的重点企业进行分别开展三期集中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进行三轮全面性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指导,并进行复查、整改确认。
对针对其余规上工业企业(45家)开展一轮全面性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跟踪指导和复查、整改确认。
(二)安全检查人员安排:
1、重点企业全面检查:组成专家组,至少3位专家(必须持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至少1名持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2、规上工业企业一轮全面性检查:至少1个专家必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职称。
(三)检查内容:
根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国家规范、行业标准等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排除事故隐患。
(四)检查要求
1、检查方根据罗源县应急管理局的要求进行检查,并建立档案,一企一档;
2、检查方每轮检查必须制定检查方案,检查前与被检企业对接,如实记录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并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隐患整改到位;最终形成书面报告报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3、检查专家应认真履行检查职责,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真实情况。检查方对检查结果和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负责。
六、购买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报价超过最高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我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预付60%服务费用。完成最后一次复查并向我局提交复查报告书,我局将对承接主体检查的企业进行抽查和考核,考核合格后,我局向承接主体支付40%服务费用。
七、承接主体
(一)承接主体资格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承接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持有安全评价资质,具备从事相关企业安全评价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服务所必须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健全的内部管理,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符合登记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承接主体确定
1、购买主体通过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生产专栏向具备上述条件的企业发出邀请,拟承接主体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和服务方案。公示时间2月28日至3月28日。
2、购买服务领导小组对于通过资质审核的承接主体,采取集体讨论形式按拟承接主体的资质、以往业绩、服务方案内容等确定其中一家。
3、购买服务主体将确定的承接主体在罗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安全生产专栏公示。
4、购买主体与承接主体签订购买服务合同。
(三)承接主体履行职责
1、承接主体根据购买服务合同要求进行安全培训及隐患抽查检查。
2、如实记录检查发现的隐患,并提出具体整改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送购买主体,同时跟踪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适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结果报送购买主体。
3、检查人员应具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实事求是、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不隐瞒实情,对检查结构和所提意见与建议的真实性负责。
4、承接主体需指定服务方案,细化工作量,并定期将检查报告附带检查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报送购买主体。
罗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0年2月28日
附件:
拟委托安全检查的企业名单
一、我县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共计18家)
企业分类 |
企业名称 |
冶金有色企业 |
1、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 |
2、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 |
|
3、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
4、福建三钢小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罗源分公司 |
|
5、福建永荣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
|
生产危化品企业 |
1、福建空分气体有限公司 |
2、侨源气体(福州)有限公司 |
|
3、福建德胜能源有限公司 |
|
4、顺发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
|
能源及制造企业 |
1、罗源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2、华能火电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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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华东造船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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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涉爆企业 |
列入粉尘涉爆专项治理的6家企业 |
二、其余45家规上工业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大华机械有限公司 |
2 |
福建广润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3 |
福建省灵华机械有限公司 |
4 |
福建省罗源县美味食品有限公司 |
5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罗源供电公司 |
6 |
福建宏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7 |
中樟(福州)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8 |
福建嘉纳塑胶有限公司 |
9 |
罗源鑫顺制品有限公司 |
10 |
罗源星鑫与涵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11 |
罗源创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12 |
福建亿森竹业有限公司 |
13 |
罗源县谋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14 |
福州德亿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15 |
福建嘉和玻璃纤维材料有限公司 |
16 |
福州市合元昌家具有限公司 |
17 |
福建锦源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
18 |
福建杜尔阀业科技有限公司 |
19 |
福建味中味食品有限公司 |
20 |
福州海林食品有限公司 |
21 |
福建新科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22 |
罗源长航纺织烘干定型有限公司 |
23 |
福州立雅家具有限公司 |
24 |
福建恒忠砂石有限公司 |
25 |
罗源鸿胜食品有限公司 |
26 |
罗源县源林海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
27 |
福州闽源鞋业有限公司 |
28 |
福州鉴江湾食品有限公司 |
29 |
福建榕工环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30 |
福建源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31 |
福建源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
32 |
福建源鑫建材有限公司 |
33 |
福建蓝海湾游艇发展有限公司 |
34 |
福建南铝工程有限公司 |
35 |
时代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36 |
福建省德胜新建材有限公司 |
37 |
福州福万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38 |
福建兴茂塑胶有限公司 |
39 |
福建金鑫源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40 |
亮峰玻璃有限公司 |
41 |
福建宏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
42 |
福建景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43 |
福建悦得软包装有限公司 |
44 |
罗源汇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45 |
福州汇昌纺织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