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现将我县近阶段查处的2起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执法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
2023年10月9日上午,罗源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石某进、石某全未按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罗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1.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
2023年10月9日上午,罗源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对某资源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员工王某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以上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关于“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罗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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