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6-10-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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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上)

罗源县财政局局长   黄一川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  

根据县第十六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关于罗源县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决议要求,我县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报省、市财政部门汇总平衡、审核调整,部分数字发生变动,预算执行情况作了相应调整。现将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如下:

一、2015年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5.7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8%,比减3.53亿元,下降18.3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9亿元,完成预算的94.69%,比减2.69亿元,下降19.79%。其中:税收收入9亿元,完成预算的91.79%,比减3.1亿元,下降25.62%;非税收入1.89亿元,完成预算的111.46%,比增4122万元,增长27.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为:

工商各税收入8.17亿元,完成预算的90.33%,比减2.92亿元,下降26.29%;农业两税收入82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9.39%,比减1827万元,下降18.21%;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001万元,比增451万元,增长82%;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018万元(其中:海域使用金收入3418万元),完成预算的386%,比增3181万元,增长173.16%;行政性收费收入4166万元,完成预算的70.61%,比减1688万元,下降28.83%;罚没及其他收入2851万元,完成预算的114.04%,比增406万元,增长16.61%;专项收入5913万元,完成预算的81%,比增1772万元,增长42.79%。

二、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98亿元,完成预算数的61.23%,比减11.98亿元,下降80.07%。其中: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85万元,完成预算的58.5%,比减1943万元,下降76.86%;城镇公用事业附加收入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72%,比减700万元,下降28%;国有土地收益金收入46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比减4138万元,下降89.8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71万元,完成预算的74.2%,比减57万元,下降13.3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2.21亿元,完成预算的55.15%,比减10.59亿元,下降82.7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1.5%,比减7011万元,下降98.39%;污水处理费收入1004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418万元,完成预算的127%,比减1036万元,下降23.26%。

三、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2亿元,完成预算数的111.4%,比增3570万元,增长26.22%。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941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4.55%,比增1561万元,比增19.88%;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463万元,完成预算数110.6%,比增234万元,增长19.0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31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23.72%,比增1775万元,增长39.12%。

四、2015年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91.74%,比增8298万元,增长4.29%。分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9亿元,完成预算的97.07%;

2.国防支出628万元,完成预算的94.29%;

3.公共安全支出1.2亿元,完成预算的91.49%;

4.教育支出3.63亿元,完成预算的97.33%;

5.科学技术支出1742万元,完成预算的87.06%;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91万元,完成预算的95.68%;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亿元,完成预算的96.16%;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6亿元,完成预算的95.88%;

9.节能环保支出8250万元,完成预算的79.73%;

10.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918万元,完成预算的85.53%;

11.农林水事务支出3.33亿元,完成预算的88.2%;

12.交通运输支出72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99%;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事务支出1.26亿元,完成预算的93.76%;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514万元,完成预算的98.89%;

15.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6.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2646万元,完成预算的67.76%;

17.住房保障支出507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8.粮油物资管理事务支出1690万元,完成预算的99.88%;

19.国债付息支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债务发行费支出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其他支出391万元,完成预算的12.71%;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6.6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74.87%,比减7.93亿元,下降54.55%。分项目完成情况:

1.大中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69.44%;

2.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126万元,完成预算的78.25%;

4.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87亿元,完成预算的73.94%;

5.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909万元,完成预算的77.95%;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514万元,完成预算的79.32%;

7.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626万元,完成预算的42.88%;

8.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321万元,完成预算的75.06%;

9.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591万元,完成预算的58.86%;

10.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37万元,完成预算的24.5%;

11.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190万元, 完成预算的100%;

13.水土保持补偿费安排的支出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4.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5.彩票公益金支出1494万元,完成预算的93.32%;

16.债务发行费支出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17.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3.91亿元, 完成预算的75.52%。

(三)社保基金支出1.4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下同)97.24%,比增2588万元,增长21.8%。分项目完成情况: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8901万元,完成预算的98.15%;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052万元,完成预算的96.43%;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506万元,完成预算的95.69%。

四、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结果

(一)公共财政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9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收入6441万元,省市专项补助收入5.13亿元,体制补助收入16万元,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15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6033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43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394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549万元,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701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2160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707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5983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780万元,其他各项补助收入43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81亿元,上年滚存结转及结余2.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3亿元,调入资金4.52亿元,合计31.67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7亿元,专项上解支出2103万元,债券还本支出2.3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3亿元。年终滚存结转1.8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1.8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2.98亿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2.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38亿元,上年滚存结转7.63亿元,合计16.59亿元。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6.61亿元,债券还本支出3.29亿元,政府性基金调出资金4.47亿元,年终滚存结转2.22亿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情况

当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72亿元,上年滚存结转6030万元,合计2.32亿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5亿元,年终滚存结转8759万元。

五、2015年财政预计增减收安排执行情况

2016年1月7日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10.05亿元,比年初预算11.5亿元减收1.45亿元,调入县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3.25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增加财力1.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2.59亿元,减收2.28亿元,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869万元,调减支出2.19亿元。2015年财政总决算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预计超收8399万元;其他项目比预计增加财力3.95亿元。其中:省体制定额补助1127万元,体制补助16万元,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及加强绩效管理奖励比预计增加1761万元,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比预计增加701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及增长额增加180万元,调入资金3.5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结余超过当年收入的30%调入3.71亿元,其他调入资金减1350万元。以上比预计增加财力4.79亿元,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收入2.98亿元,比预计情况增收390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六、2015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及使用情况

2015年省市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3.63亿元,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体制补助16万元,计入增加财力16万元。

2.革命老区及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150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2120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0万元。  

3.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472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

4.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43万元。其中:停征屠宰税、全面免征农业税和取消烟叶特产税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19万元,乡镇运转补助收入83万元,村级组织补助经费收入164万元,计666万元,已纳入乡镇财政体制基数;五保户补助67万元,乡村两级办学补助收入422万元,国有农场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万元,农村五大员及计生长、妇代主任、团支书津贴236万元,计744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村主干工资提高标准补助120万元,提高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补助113万元,计233万元,已拨付村级组织。

5、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549万元,其中: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100万元、原“六挂六奖”补助基数500万元、省对市县财政下移财力级加强绩效管理奖励1761万元,计入增加财力;其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补助188万元,已拨付有关乡镇。

6、结算补助收入5559万元。其中:县烟草公司收入转移补助701万元,计入增加财力;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额2780万元,已列入年初预算2450万元,计入增加财力330万元;基层公安民警加班误餐补贴50万元、2015年市对口协作项目资金311万元,结转下年使用;生态保护转移支付资金1098万元、2015年度新农村“幸福家园”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提高村(社区)主干及两委成员报酬待遇119万元,已拨付乡镇。

7、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701万元,减上解520万元,剩余1181万元。其中:公安局695万元、检察院157万元、法院286万元、司法局27万元、公安边防4万元、政法委12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8、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2160万元。其中:城乡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公用经费转移支付补助807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其他教育转移支付补助1353万元,已拨付县教育局1316万元,结转下年使用37万元。

9、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707万元。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3026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2953万元,结转下年使用73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65万元、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82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补助16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补助619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5983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43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70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191万元,已拨付社保专户;其他医疗保障支出723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11、农村综合改革等转移支付收入1394万元。其中:村干部基本报酬保障奖励金182万、村级组织运转补助642万元,已拨付乡镇59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227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70万元,已拨付一事一议专户

12、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950万元。其中:民族乡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50万元,已拨付有关乡镇;增加县乡中小学教师津补贴1236万元,已纳入年初预算;育林基金减收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已拨付有关单位;调整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转移支付3325万元、计入增加财力;其他专项补助1204万元,已拨付相关单位。

七、2015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根据2015年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闽财预[2015]199号)精神,我县核定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08亿元(不含或有债务)。2015年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年初余额24.61亿元,当年举借地方政府债券6.19亿元,偿还债务本金5.67亿元,项目核减414万元,年末债务余额25.09亿元(含或有债务2350万元),债务率为71.55%,偿债率为17.21%。年末债务余额具体如下:

1、金融机构贷款1.22亿元。其中:开行贷款1.03亿元;罗源湾开发区及下属企业农行贷款1935万元。

2、BT项目回购款16.53亿元。其中:罗川路、罗川中路公路改造工程BT项目0.36亿元;罗源湾开发区松岐中路工程BT项目2.43亿元;罗源湾滩涂土地整治BT项目2.81亿元;104国道五里至白塔段公路改线工程(含吕洞至白花公路及白花至滨海城市道路)BT项目5.33亿元;省道201线罗源碧里至鉴江公路工程BT项目5.6亿元。

3、上级财政转贷7.18亿元。其中: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4亿元;亚行贷款407万元;世行贷款15万元。

4、其他债务1532万元。其中:乡镇级债务1319万元;其他欠款213万元。

2015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我县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认真完成了县十六届人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各项任务,为我县经济发展、重点支出、民生支出提供了财力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为:一是收入形势严峻。我县税收收入主要依赖房地产业、建筑业,工业企业提供的税收有限,今年受销售量下滑以及部分项目建设已基本结束的影响,以及“营改增”全面铺开后,进一步加大了我县财政收入增收压力。二是资金缺口较大。在财政收入大幅减收的情况下,民生、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压力依然不减,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资金缺口呈现增大趋势,资金调度非常困难。这些问题和困难,将通过今后经济发展和工作改进逐步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主任、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附:罗源县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及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县、区)政府工作安排,经罗源县财政局汇总,罗源县本级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348.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0.23万元,比上年下降6.43万元;公务接待费275.43万元,比上年下降15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62.79万元,比上年增加333.46万元,主要是公安局、食药局2015年购置执法用车10辆,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购置费相应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