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罗源县财政局汇总,2016年县级“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512.92万元,比上年减少支出529.52万元,下降25.93%。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60.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60.2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8辆。与2014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91.85万元,运行费减少200.09万元,下降15.88%,主要是: 2016年9月实行公车改革,认真落实公车运行费用定额标准,严格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加强党政机关一般公务用车审批,有效控制公车购置和运行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445.41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750批次,53822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压减114.48万元,下降20.45%,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大,主要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实行接待预算管理,健全完善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三)因公出国(境)费7.23万元。全年县级部门组织出国团组3个,因公出国(境)累计4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减少23.1万元,下降76.16%,主要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经费支出,压缩因公出国次数及规模。
附件:“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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