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源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3-01-20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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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罗源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12月30日在罗源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罗源县财政局局长    张振灯

各位代表: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罗源县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县政协的有力监督下,财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关于促进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圆满完成了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各项任务。

(一)全县财政收支情况

全县财政总收入12.85亿元(预计数,下同),完成预算的117.35%,比增2.71亿元,增长26.70%。地方级财政收入8.75亿元,完成预算的142.21%,比增2.64亿元,增长43.13%。地方级财政收入中:增值税收入7400万元,下降12.17%;营业税收入2.94亿元,增长66.19%;企业所得税收入9000万元,增长38.87%;个人所得税收入3560万元,增长0.42%;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800万元,增长19.20%;房产税收入800万元,下降51.28%;印花税收入1850万元,增长10.58%;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550万元,下降37.14%;土地增值税收入5000万元,增长232.67%;耕地占用税收入930万元,下降60%;契税收入2300万元,下降31.16%;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600万元,增长75.0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900万元,增长336.24%;行政性收费收入3300万元,下降9.37%;罚没及其他收入1.05亿元,增长418.52%;专项收入2820万元,增长8.88%。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0.52亿元,完成预算的36.78%,比增1.26亿元,增长13.5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9亿元,完成预算的33.33%,比增8402万元,增长10.30%。

全县一般预算支出13.7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下同)的86.86%,比增 3.83亿元,增长38.63%。主要支出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5亿元,完成预算的92.39%;公共安全支出9500万元,完成预算的88.79%;教育支出2.54亿元,完成预算的95.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亿元,完成预算的86.02%;医疗卫生支出1.25亿元,完成预算的88.93%;农林水事务支出1.75亿元,完成预算的88.25%;住房保障支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22%。

全县政府性基金支出11.96亿元,完成预算的83.68%,比增3.41亿元,增长39.8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8.91亿元,完成预算的94.79%;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46.1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47.32%;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1400万元,完成预算的93.58%;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8.4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3000万元,完成预算的40.54%;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5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4.52%;政府住房基金支出1300万元,完成预算的68.60%;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28亿元,完成预算的59.13%。

预算执行结果:

当年一般预算收入8.75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5314万元,省市专项补助2.88亿元,省农村税费改革和其他专项转移支付补助3748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472万元,教师津补贴补助1236万元,畲山卷烟厂基数及增长数2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3400万元,上年滚存结转及结余3.25亿元,调入资金2810万元,合计财力16.9亿元。一般预算支出13.75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3.15亿元。

当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0.52亿元,上级各项补助1.45亿元,上年滚存结转2.32亿元,合计财力14.2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1.96亿元。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转2.33亿元。

上述预算执行情况为预计数,待正式决算编制上报省市核定后,再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2012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财政收支规模再上新台阶

2012年,受宏观经济下行、结构性减税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县财税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依法组织收入,加强征管和预算执行分析,充分挖掘财税增收潜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在2011年大幅增收的基础上,财政收入仍然保持较好增长势头,全县财政总收入12.85亿元、地方级财政收入8.75亿元,增幅分别达到26.70% 、43.13%。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全年上级财政下达专项资金4.33亿元,比上年增加1.05亿元。另一方面,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总支出达25.71亿元(含政府性基金支出11.96亿元),增长39.21%。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用于民生相关支出9.8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71.3%,民生保障进一步加强。

2、推动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

----支持“港城联动”。筹集5.49亿元支持滨海新城、“五大战役”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支持滨海新城建设、城区景观改造,城区面貌进一步改观;支持碧里作业区及将军帽作业区码头开发,罗源湾北岸港口群逐步形成;支持罗源湾北岸铁路支线与沈海高速复线罗源段建设,以及支持国道104线水古至上楼段公路拓宽和碧里至濂澳公路建设等,进一步完善港区交通网络,加快港城联动步伐。

----支持“项目带动”。灵活运用并进一步优化财税政策,筹集1.06亿元支持已落户的省、市重点项目快速发展,重点支持宝钢德盛、亿鑫钢铁、恒久客车、华东船厂等重点项目建设,做大做强临港工业,有效涵养财源,促进财政持续增收。

----支持“内需拉动”。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有力推动中央基建项目建设,进一步拉动内需发展。2012年,争取中央基建资金2278万元,地方配套2106万元,用于职业中学基地一期工程、重点流域治理、水土保持工程等26个项目建设。同时,筹集1.26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于改善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平稳增长。

----支持“产业升级”。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扶持、贴息担保、技改补助等优惠政策,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转型。2012年,全县筹集1551万元用于补助宝钢德盛、弘景木塑等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进一步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3、改善民生事业取得新成效

----倾斜“三农”支出。全年农林水事务支出2.29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新农村精品示范村、造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支持绿色村镇、重点生态区等造林绿化工作,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继续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防洪设施建设等,夯实农业发展基础。此外,发放(或兑付)农资综合直补783万元、良种补贴159万元、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842万元、家电下乡补贴647万元、摩托车下乡补贴51万元,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倾斜教育事业支出。全年教育事业支出2.59亿元。其中:拨付103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支出;拨付230万元为义务教育寄宿生、少数民族及低保家庭生等提供生活补助;拨付1660万元用于县第二实验幼儿园、进修校第二附属小学建设;拨付1500万元用于职中实训基地建设;拨付690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切实改善城乡基础教育条件。

----倾斜医疗卫生支出。全年医疗卫生支出1.3亿元。其中:拨付4809万元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拨付2033万元支持乡村卫生所改扩建,保障乡镇卫生院运转;拨付1884万元落实城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等;拨付1118万元用于公共卫生支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倾斜社保事业支出。全年社保事业支出1.95亿元。其中:拨付1949万元支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工作,“新农保”实现全覆盖;拨付902万元用于城乡低保、五保人员等支出,补助标准进一步提高;拨付246万元用于抚恤支出和落实城乡退役士兵生活补助,有力支持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倾斜生态环境支出全年生态环境建设支出1.81亿元。其中:拨付1.28亿元用于石材尾水处理工程建设、石材工业园区道路建设、废渣综合利用整治等,进一步推进石材产业综合整治;拨付703万元用于敖江流域罗源段治理及其他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我县境内水环境;拨付2697万元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整治、生态村创建等,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倾斜“平安罗源”支出全年公共安全支出1.01亿元。在保障公、检、法、司正常运转支出的同时,拨付1500万元用于公安“两所一队”建设;拨付517万元用于城区监控探头及全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以及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社区矫正、“六五”普法教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平安罗源”建设得到保证。

4、加强财政监督实现新进展

----加强内控监督。制定新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完善部门综合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开展乡镇财政管理体制调研工作,起草并报县政府批转《关于调整完善乡镇、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的意见》;出台《罗源县财政国库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按照“三个必须”资金拨付要求,认真制定《罗源县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暂行规定》,从源头上规范资金拨付各个环节,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加强涉农监督。扎实开展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检查,组织全县11个乡镇和农林水等17个重点涉农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重点抽查了水利、救灾、低保、“一事一议”奖补等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针对工程进度缓慢、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及时责令并跟踪督查整改,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广大群众。

----加强采购监督。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工作,发挥政府采购节能、减排、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功能,扩大网上竞价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效率。2012年,全县政府采购150次,其中公开招标采购41次、竞争性谈判采购1次、网上竞价采购108次,采购预算金额4667万元,实际支付4396万元,节约资金271万元,节约率达5.82%。

----加强会计监督。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了县实验幼儿园、县妇幼保健院、县交通国投公司、县粮油工贸公司4 家单位;认真开展会计持证检查工作,重点抽查了40家单位的财务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通过会计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资格配备,增强财务人员法制意识,预防挤占、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发生。

上述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依法监督和县政协民主监督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和支持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我县经济总量小、财力薄弱,保证跨越发展有一定难度;财政增收基础还不稳固,缺乏强劲的增收潜力;可动用财力增长十分有限,无法满足支出增长需求;财政监管还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乡镇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乡镇财政运转困难等。这些问题和困难,将通过今后经济发展和工作改进逐步加以解决。在此,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对财政工作给予支持和指导。

 

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重要一年,也是加快罗源湾滨海新城建设的关键一年。 我县财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财政经济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财政职能,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2013年预算编列如下:

(一)全县财政收入计划

全县财政总收入15.45亿元,比2012年预计数(下同)增收2.60亿元,增长20.23%(同口径增长33.36%)。地方级财政收入9.63亿元,比增8840万元,增长10.11%(同口径增长28.73%)。其中:税收收入8.50亿元,比增2.07亿元,增长32.11%;非税收入1.13亿元,比减1.18亿元,下降51.12%。乡镇级财政收入7.77亿元,比增1.91万元,增长32.53%。

(二)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计划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14.80亿元,比增4.28亿元,增长40.71%。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3.30亿元,增长47.78%。

(三)全县财力计划

1、一般预算财力:一般预算收入9.63亿元,省体制定额补助5314万元,畲山卷烟厂税费基数及增长数2300万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补助1472万元,县乡中小学教师津贴转移支付补助1236万元,省市专项转移支付补助2623万元,全县一般预算财力10.92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9亿元。

2、政府性基金财力:政府性基金收入14.80亿元,可安排财力为14.80亿元。

全县财政综合财力为25.72亿元,按照财政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总支出相应安排25.72亿元。

(四)全县财政支出主要项目

1、安排支农支出1.25亿元。其中:水利设施建设资金5580万元,“六大”特色农业产业扶持资金1700万元,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配套资金300万元。

2、安排社会保障支出1.40亿元。其中:离退休人员资金9433万元,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897万元,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457万元,社会救助资金469万元,城乡义务兵优待金287万元。

3、安排医疗卫生支出5492万元。其中:医疗保障资金156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资金2471万元,公共卫生保健资金592万元。

4、安排教育支出2.25亿元。其中:教育事业运转资金1.74亿元,“两免一补”配套资金442万元,“校安”工程、农村幼儿园、实验二园、滨海学校、创国家级重点职中等专项资金3350万元。

5、安排公共安全支出1.28亿元。其中:政法系统正常运转资金6113万元,“三所”建设资金3000万元,基层派出所建设资金150万元,消防二级站建设资金3300万元,粮食风险基金210万元。

6、安排市政设施建设支出1.41亿元。其中: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资金4620万元,高速公路出入口沿线工程资金5000万元,凤山公园和莲花山公园建设资金200万元,环境整治专项资金3117万元。

7、安排重点项目及为民办实事项目支出11.27亿元。其中:偿还开发区基础设施投入资金1.06亿元,罗源湾滨海城滩涂土地整治项目回购资金3.5亿元,安置房建设资金3.8亿元,公路建设配套资金323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资金8225万元。

为圆满完成2013年预算任务,保障收支平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1、着力抓好征管,提升财政整体实力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要务,不断改进与完善收入征管,进一步做大做强财政“蛋糕”。一是抓好收入任务分解。及时将全年收入任务分解下达各乡镇(开发区)和财税部门,明确各单位收入任务。二是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在认真分析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充分估计、预测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的影响,盯住全年收入目标,实行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保证收入均衡入库。三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和操作程序,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非税收入平稳增长;四是完善收入征管手段。进一步强化、细化征管,认真查找征管薄弱环节,有效改进征管方式方法;依法组织收入,充分挖掘增收潜力,确保全年收入任务较好完成。

2、着力推动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坚持以培植财源为关键,大力支持经济发展,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增强财政增收后劲。集中财力,推动港城联动。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保证罗源湾港口开发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需求,重点支持滨海新城建设、码头集群建设及铁路、公路建设等,加快港城联动步伐。二是灵活调控,支持工业发展。认真落实财政扶持、贴息等措施,并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已落户的重点企业自主创新,提升临港工业发展;持扶小微企业发展,逐步建立健全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深入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产业发展的财政激励政策,支持招商引资工作,切实做大做强临港工业。三是加大扶持,提升农业发展。继续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业六大产业发展,并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向农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农业;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加快罗源海洋经济发展的配套政策措施,支持我县海洋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粮食直补等涉农补贴政策,加快传统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四是注重引导,激活第三产业。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的引导、带动、示范、促进作用,引导和带动更多银行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第三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财政增收。

3、着力优化支出,改善与发展民生

坚持以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调整与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增加公共财政对社会事业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加大“三农”投入。统筹资金支持农村水、电、路及造福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发展基础;扎实开展2013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申报工作,加强2012年“一事一议”项目验收检查工作,稳步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发展。二是加大教育事业投入。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贯彻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建立与完善助学体系;继续支持学前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等,进一步优化城区教育布局;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校改造,进一步改善城乡办学条件。三是加大卫生事业投入。持续深化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推进和完善乡镇卫生院实行基本药物零差价工作;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投入,健全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支持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建设。四是加大社保事业投入。认真落实城乡低保政策,支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筹集资金保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五是加大实事项目投入。集中新增财力用于惠民实事投入,重点支持2013年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

4、着力创新体制,推进精细化理财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精细化理财,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完善公用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加强预算支出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安全性、时效性;加大统筹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继续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二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严格执行《罗源县财政国库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强化国库资金管理;认真清理部门连续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项目资金,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出台政府集中采购新目录、新标准,不断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改进政府集中采购方法方式,强化采购监督检查,规范采购行为。四是完善管理基础工作。健全涉农财政补贴信息管理,确保惠民政策、涉农补贴落到实处;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供科技支撑。

5、着力强化监督,规范财政收支行为

坚持以监督检查为手段,认真贯彻《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检查力度,不断规范财政资金管理。一是强化源头监督。严格执行财政内控制度,遵守“三个必须”资金拨付规定;认真开展地方级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互审互查工作,加强对财政资金拨付、使用、管理等各环节监督,从源头上有效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强化会计监管。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杜绝挤占、挪用、滞留等违法违规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重点监督。坚持把强农惠农富农资金监管作为重点监督,强化对农田水利资金、农资综合补贴、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涉农资金检查,确保各类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四是强化跟踪问效。持续加强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市、县绩效考核涉及财政指标的督查落实和跟踪问效;继续探索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重点项目资金的跟踪问效,提升重点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财政任务,为加快推进罗源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