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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预算说明

来源: 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19-02-01 18:00     浏览量:{{pvCount}}     【字体:    

 

2019年度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预算说明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预算经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领导全县共青团工作。(二)发挥在罗源县青年联合会中的核心作用、在少先队中的领导作用、在学生联合会中的指导作用,对其他全县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三)贯彻执行党的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县委和上级团委的安排部署,制定全县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四)参与全县性有关青少年法规、政策的制定和监督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助政府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好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五)做好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查青少年思想动态、现实需求和青少年工作状况,研究青少年思想发展规律,开展青少年的文化宣传活动,指导全县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六)组织带领全县团员青年围绕党的经济建设中心和工作大局开展建功立业活动,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七)指导全县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的组织选拔、培养和管理团干部,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八)代表和维护全县青少年的合法权利,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协助党和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九)研究和编写罗源县青年运动史。(十)发展壮大我县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广泛联系和团结各族、各界青年。(十一)发展和管理我县团办事业,增强团组织的实力。(十二)承担县委、县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科)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罗源团县委

全额拨款

5

5

罗源县青少年活动中心

全额拨款

4

2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9年,团县委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团市委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团结带领全县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加快建设千亿海港城的新罗源贡献青春力量。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引领。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以学习团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7·2”讲话为重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用党的光荣历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和罗源建设发展的生动实践教育青少年。

二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继续推进我县共青团改革工作,确保改革工作按时推进,打造有影响力的青年工作品牌,增强主业意识,加快完成团县委机关挂职、兼职干部选任工作,统筹推进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改革。

三是助力“乡村振兴”。牢牢把握共青团助力“乡村振兴”的着力点和主攻方向,主动融入各地党政发展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化动员与社会化动员优势,带领群众发掘自身潜力、抢抓发展机遇,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四是做好团员发展和管理。按照《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扎实做好中学共青团工作,巩固学校共青团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地位,从源头上控制团员数量,提升团员质量

五是推进“网上共青团”建设。持续推进数字共青团系统、“青年之声·罗源”互动社交平台、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1+100”工作平台、“罗源湾新青年”微信公众平台、“共青团罗源县委”官方微博等建设,全面打造“网上共青团”阵地

六是深化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志愿汇”APP平台推广,着力打造具有罗源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品牌。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要时间点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展现团员和青年志愿者良好形象

七是服务青年创业创新。筹备成立罗源县青年创业协会,实行会员制管理,定期组织青年创业沙龙和参观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学习培训平台、宣传推广平台、政策对接平台、金融服务平台,服务青年创业就业。

八是深化“希望工程圆梦大学”等工作。突出“精准对接”,重点对接精准扶贫对象和低保户、病灾户等特困家庭子女上大学问题,多方筹措和争取资金,加强资源整合,争取让更多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得到资助

九是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发挥县预青办综合协调作用,健全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依托“罗源县凤翔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中心”,加强青少年事务社工和志愿者工作力量。

十是服务青年联谊交友。建立我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重点企业人才单身青年数据库,创新工作载体,搭建互动交友平台,定期举办青年人喜闻乐见的联谊交友活动

十一是强化对乡镇团委考评。参照团市委《关于加强共青团工作创新管理的实施方案》,结合罗源实际,制订出台可操作行强的实施办法,加强对乡镇团委的工作考评,切实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活力。

十二是强化自身建设。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业务工作实绩、履职能力建设、深化改革工作、服务重点项目、机关作风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等方面工作。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9,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收入预算为126.94万元,比上年增加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相关运行经费及少年社工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6.94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94万元,比上年增加18.9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0.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2万元,公用支出14.88万元,项目支出27.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6.94万元,比上年增加18.9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相关运行经费及少年社工服务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1.5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人员工资,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等支出。

二)事业运行(群众团体事务)17.05万元。主主要用人员工资,公用支出等支出。

(三)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59.3万元。主要用于团支部津贴(移支付)、青少年工作小组工作经费、预防青少年犯罪、青少年活动中心经费、团队工作经费(1元青少年社工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及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经费等支出。

注:没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单位2019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的单位请说明“本单位××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6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4.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1元。主要用于团委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公车运行费0万元,公车购置费0万元。年相比支出下降(增长)0%,与上年持平(无增长请标注“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18万元,比2018年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青少年社工服务专项工作经费及未成年心理辅导站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罗源县委员会共设置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7.3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3-1 2019年度收支预算总表

      3-2 2019年度收入预算总表

      3-3 2019年度支出预算总表

3-4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 2019年度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目录

3-11 2019年度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 2019年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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