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开展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工作,印发了《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罗源县财政局关于罗源县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分配方案的通知》(罗农综〔2022〕94号),将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列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及时做好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大户奖励补贴资金发放、福州惠民资金网上线公开以及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工作。
(二)资金使用情况。已下达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112万元。其中一般农户补贴资金1078.7285万元,补贴面积161393.42亩,每亩补助66.83元;种粮大户补贴资金33.2715万元,补贴面积2218.1亩,每亩补助150元。
(三)进展情况。县级财政部门根据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给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由其委托金融机构通过“一折(卡)通”方式于6月15日前足额发放到户。各乡镇已于6月1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纸质版及电子档、公示材料等汇总至县农业农村局,并于6月30日前完成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录入工作。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特色亮点
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标准、金额必须张榜公布7天,接受群众监督。村级公示由各乡(镇)政府负责,由各乡(镇)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到村张贴。若公示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重新公示,确保公示内容与实际补贴发放情况一致,保证“一折(卡)通”发放数额与福州惠民资金网、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数据一致,做到补贴兑付公开、公平、公正。二是严格执行补贴信访受理制度。对于信访案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让群众理解认可;严格落实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彻底杜绝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罗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