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对象
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保期在有效期内的设施畜禽(含蛋鸡、牛、羊、兔)参保企业。
二、补助标准
市级给予补助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保费的10%。
三、申报材料
1.设施畜禽参保企业需提供保单号和发票。
2.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予以确认,并填报申报表(见附表1)。
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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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设施畜禽保险补助信息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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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市)农业农村局(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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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企业名称 |
投保畜种 |
保单号 |
投保期限(投保日期-到期时间) |
投保头数(头、只) |
投保总保费(元) |
备注:设施畜禽包含蛋鸡、牛、羊、兔等畜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