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自身建设,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研究,决定将2019年宗教工作经费18万元下拨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请你们按照《宗教事务条例》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克扣及挪作他用,并在2019年12月31日将有关支出情况用会计报表反馈我部(民宗局)。
附件:2019年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分配表
中共罗源县委统战部
2019年9月26日
附件:
2019年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分配表
序号 |
宗教团体名称 |
项目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佛教协会 |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协助开展中央宗教工作督查整改工作经费 |
7 |
|
2 |
道教协会 |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及换届工作经费 |
5 |
|
3 |
天主教爱国会 |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
3 |
|
4 |
基督教两会 |
宗教团体工作经费 |
3 |
|
合计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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