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1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4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罗源县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罗政办〔2017〕3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部务会议研究并商县财政局,现将省民宗厅安排我县的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并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项目及时完成,同时应当按要求提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公示单位:罗源县委统战部
通讯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统战部一层民族科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1742、12317
附件: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中共罗源县委统战部 罗源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5日
附件
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序号 |
乡镇、民族村 |
项目 |
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起步镇水口洋村 |
畲族文化研学基地 |
30 |
特色村寨 |
2 |
白塔乡南洋村 |
畲族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 |
30 |
特色村寨 |
3 |
霍口畲族乡 福湖村 |
畲艺畲医复兴产业项目 |
30 |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
4 |
白塔乡南洋村 |
民族文化产业体验中心产业项目 |
30 |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
5 |
松山镇八井村 |
山哈集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
30 |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
6 |
霍口畲族乡
|
民族乡村产业园服务 中心项目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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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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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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