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公示

来源:罗源县 发布时间: 2021-06-2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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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乡镇: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1〕11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4号)、《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7〕44号)、《罗源县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罗政办〔2017〕3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部务会议研究并商县财政局,现将省民宗厅安排我县的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182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并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项目及时完成,同时应当按要求提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公示单位:罗源县委统战部 

    通讯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统战部一层民族科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2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1742、12317 

 

附件: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中共罗源县委统战部            罗源县财政局

   2021年6月25

 

 

附件

 

          2021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民族村

项目

金额

(万元)

备注

1

起步镇水口洋村

畲族文化研学基地

30

特色村寨

2

白塔乡南洋村

畲族旅游接待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

30

特色村寨

3

霍口畲族乡

福湖村

畲艺畲医复兴产业项目

30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4

白塔乡南洋村

民族文化产业体验中心产业项目

30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5

松山镇八井村

山哈集市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0

乡村振兴培育试点村

6

 

霍口畲族乡

 

民族乡村产业园服务

中心项目

32

 

合计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