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
根据省财政厅、民宗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的通知》(闽财行指〔2024〕38号)和《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福建省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行〔2024〕2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罗源县少数民族发展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罗政办〔2017〕30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部务会议研究,现将省民宗厅安排我县的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211万元下达给你们。请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挤占、挪用。加强对项目单位资金使用管理监管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高效,项目及时完成,并按要求提交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公示单位:罗源县委统战部
通讯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县委统战部一层民族科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022年2月14日
监督举报电话:0591-26831742、12317
附件: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分配表
序号 乡镇、民族村 项目 金额 (万元) 备注 1 霍口畲族乡福湖村 霍口畲族乡植物香薰、精油产业第二期项目 50 2 起步镇曹垅村 曹垅村山核桃种植及田园综合体项目 30 3 白塔乡大项村 大项村凉伞松文旅产业配套道路建设工程 30 4 松山镇竹里村 竹里村村晚民宿建设工程(第一期) 38 5 白塔乡梅洋村 梅洋村北斗洋农田防洪护坡建设工程 15 6 洪洋乡车溪村 上岩里自然村水源建设工程 15 7 松山镇前房村 前房村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13 8 霍口乡大王里村 大王里村保岗自然村饮用水工程 20 合计 211